如果说社区矫正是沟通心灵的虹桥,那么矫正工作者便是架起彩虹的勇士,时刻传递着情感的交流;如果说真诚是生命的旋律,那么社区矫正便是那跳动的音符,谱写着一首社会和谐之歌。符立华就是那社会和谐之歌中跳动的一个音符。
符立华,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余姚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科长。他爱岗敬业、埋头苦干、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勇挑重担 刻苦钻研
自2002年参加工作以来,他一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通过在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司法所、基层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的多岗锻炼,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使他熟悉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业务。2007年余姚市启动社区矫正工作时,肩负着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他担负起了社区矫正这一神圣而艰巨的重任。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对刑罚执行体制的一项改革,在推进过程中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不断探索中出台,所以需要不断地努力学习来给自己“充电”。他始终认为:作为一名基层业务指导者,首先要使自己成为这方面的“专家”,那才有资格去指导司法所去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所以他十分珍惜每一次上级业务培训的机会,利用休息时间查阅大量资料,并结合自己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深入地研究思考,“吃懂吃透”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定、程序。
探索创新 勇于实践
他热爱所从事的工作,在工作中始终做到“三勤”:勤动腿多下基层;勤动口多了解情况;勤动手多写材料。通过多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科学指导工作积累丰富的信息、资料及经验。他能根据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积极发挥科室及基层工作同志主观能动性,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正是因为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实践,余姚市的社区矫正工作一直走在全宁波和全省的前列。为理清工作思路,他制订完善了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为提高工作效率,他协调建立健全了以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组成的监控网,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居为主的监管网,以家人、亲属为主的监护网。他所协调开发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是全省首创的公、检、法、司、政法委等职能部门联动监管的社区矫正管理平台。他还协调法院实施了全省首例禁止令,会同检察院创新开展了对相对不诉人实施社区帮教。各项工作获得了上级业务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
严格执法 雷厉风行
他一丝不苟、依法办事,严格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工作,特别是做到对重点对象情况清、底数明,并且严格落实“每周巡查”、“管控升级”、“定人包案”、“预警信息报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身先士卒,自己带头包案。他还组织相关部门到监狱延伸帮教,组织未在监所服刑过、看守所羁押过的社区矫正人员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同时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下发警示案例、集中教育、个别谈话等方式多敲警钟,促使他们主动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他还经常到基层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人员讲课。一次,他连续上课十多场,导致咽喉炎发作、喉咙发脓,但他无怨无悔,仍坚持在讲台上。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他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对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决不姑息。如2008年,对1名多次违反外出请假制度的保外就医对象和1名因违法吸毒被治安拘留的对象进行了收监处罚。2009年和2011年对长期不来报到的两名对象给予了撤销缓刑的处罚。2009年还对一名不服从监管的对象进行了行政拘留并罚款。由于日常监管工作到位,打击处理有力,对社区矫正人员起到极大地震慑作用。近三年来,这个有8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大市未发生再犯罪情况。
柔情似水 帮困解难
由于社会上许多人对社区矫正人员有一种歧视,加上这些对象大多没有较高的文化技能,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特别是一些“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矫正对象,因为不能适应社会,往往又会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他深深地明白,这些对象更需要别人的关心,更需要得到社会的帮助。他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千方百计的为他们帮困解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社会对他们的认同和接纳。他积极利用“亲情帮教法”为困难对象帮困扶助。例如,有一名因强奸罪被判刑的社区矫正人员,在监狱里服刑了15年,社区矫正后,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三无人员。这名对象感到生活的无助、前途的渺茫,他对我们帮教同志说:“你们还是把我送到监狱去吧,那样至少不会饿死,如果你们不送,我自己进去!”面对这种情况,符立华一边组织人员进行思想安抚,一边帮他落实了居所,并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还联系到了一份门卫的工作。现在该对象十分安心的在社会上服刑,他拉着符立华的手,激动地说:“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社区矫正,特别要感谢你!”又如小曹娥镇缓刑对象倪某,因交通肇事罪欠了大量债务,他积极协调当地政府进行帮教。根据倪某会捕鱼的情况,帮他办理了《渔业捕捞许可证》,并协调银行借钱给他购置设备,同时将其儿子列为镇帮困扶助结对对象。后倪某通过合法劳动,仅用3年时间就还清债务。在期满解矫时,他甚至提出要求延长矫正期限以希望继续得到社区矫正机关的帮扶。开展社区矫正以来,在他的协调下为全市19名社区矫正人员列入低保,下发社会救济款20余万元,另有229人次得到了免费的就业服务。
是啊,“精诚所至,顽石为开”,多少社区矫正人员在我们社区矫正的真情感化下,开启了他们的心扉,唤醒了他们的良知,找回了他们的尊严。他们在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后,也积极回报社会。2008年5月15日,本来是丈亭镇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学习的日子,一大早,社区矫正人员徐某到镇司法所报到时送上了500元现金。他说:“我是一名罪犯,政府和社会没有抛弃我、放弃我,现在四川人民遭受了大地震,我也要表达一点心意作为回报。”在他的倡议和感动下,其他2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都你100、我200的捐了近万元善款。
廉洁自律 以身作则
社区矫正工作其实也是个“高危”岗位,他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铭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好政府的廉洁形象。在工作中,他始终以身作则、争做表率,严格遵守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做到不“吃拿卡要”。例如,在办理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的案件中,他积极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当事人的亲属多次到他办公室说情,通过各方关系前来游说,甚至用钱物来进行贿赂。他始终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的宗旨,顶住了各方压力,不畏惧得罪任何人,对送钱物的行为进行严厉呵斥,最后将该名对象成功送入了监狱,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因此他得到了“铁面无私”的称号。他坚持带领科室同志学习党风廉政知识,做团结、优秀、廉洁的科室,2011年度社区矫正科获得余姚市“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和“一岗双责”示范单位。他严格要求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同志做到廉洁自律,社区矫正开展以来全市未发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现象,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社区矫正队伍形象。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他默默的付出,余姚市司法局(矫正办)获得了省社区矫正“护城河”工作先进集体、省世博安保工作先进集体、省“三防”专项活动先进集体,省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通报嘉奖。他牵头自主研发的“余姚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获得了宁波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奖,并在全宁波进行了推广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