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小微权力 树民主新风

来源:易璐 费凌莉 邵晴  发布时间:2015-05-28 11:19 点击量: 

摘    要

民主法治建设一直都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宁海力洋镇平岩村近几年来在镇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民主法治建设,通过“四民主”,提升全村的民主法治意识,凝聚全村智慧和力量,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本文主要针对平岩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成果及其两大特色——“小微权力”及“五议决策法”进行了调研,着重分析了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在民主管理中所起的作用。同时,也提出了问题以及意见的分析。

关键字:民主法治建设; 四民主; 小微权力体系; 五议决策法


目 录

摘    要         i

第1章 绪   论     1

1.1  本论文的背景和意义   1

1.2  本论文的主要方法和研究进展   1

1.3  本论文的主要内容        1

1.4  本论文的结构安排        1

第2章 调研分析   1

2.1 平岩村概况      1

2.2 平岩村民主法治建设调研概况      2

2.2.1 平岩村领导班子建设       2

2.2.2  平岩村“四民主”建设     2

2.2.3  平岩村民主法治两大特色    4

2.3 平岩村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6

2.3.1  平岩村所存在的不足    6

2.3.2  解决问题的建议    7

结    论         8


绪   论

1.1  本论文的背景和意义

为进一步进行普法宣传,推动宁波市法治建设,宁波市司法局、宁波电视台与宁波大学共同举办“民主法治示范村”大学生驻村蹲点调查采访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我们小组于7月14日至7月20日带着课题,进入宁海县力洋镇平岩村进行一个星期的前期驻村调研,实地了解情况,撰写蹲点日记,根据调研的结果,撰写了此份调查报告。

1.2  本论文的主要方法和研究进展

此次共发放关于平岩村小微权力与五议决策法普及程度的调查问卷共270份,其中有效的共184份。与此同时,我们还随机走访了80户村民,通过他们了解平岩村的民主法治建设情况。在此次调研过程中,我们也相继参与了村中召开的几次比较大型的村干部会议并且翻阅了历年来村里的会议记录。通过不同形式的调研,我们得出了调研结果。

1.3  本论文的主要内容

本论文主要阐述了调研小组在宁海县力洋镇平岩村对于民主法治建设的调研情况。小组成员们根据此次实地调查走访、发放问卷等多种形式所调研出来的法治建设情况,撰写了此次调研报告。本论文主要介绍了平岩村的概况、法治建设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

1.4  本论文的结构安排

第一部分本论文对平岩村近年来的发展与取得的成绩进行介绍,本论文的第二部分又论述了平岩村的村干部班子建设、四民主建设以及平岩村的两大特色——小微权力运行体系以及“五议决策法”。论文的最后,也即是论文的第三部分提出了平岩村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改善的措施。

调研分析

2.1 平岩村概况

宁海力洋镇平岩村,位于力洋镇东南面,东靠胡陈港,南临三门湾。由平岩、平岩头、小潭塘三个自然村组成,全村区域面积4.85平方公里。共有农户788户,总人口2201人,分26个村民小组。村民来自全国11个省25个县,光姓氏就有118个。总耕地面积2841亩,山林面积898亩。平岩村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已开发2000余亩桔树,种植30余亩葡萄、1000余亩棉花。同时发展村域经济,富裕村民。搭建3000平方米钢棚,建立服装来料加工点3个,年产值达700多万元,吸引当地妇女就业近200人,成功转移村内剩余劳动力。农村经济总收入1800万元,集体收入15.3万元,村民人均收入8215元。平岩村一手抓经济,一手抓稳定。

2.2 平岩村民主法治建设调研概况

2.2.1 平岩村领导班子建设

近几年来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民主法治建设,通过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凝聚全体村民的智慧和力量,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通过努力,先后创建成为县、市级文明村、市级全面建设小康示范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廉政文化建设示范村和省级民主法治村。为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创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平岩村的村干部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具体做法:一是成立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各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将创建工作真正落实到了实处。二是制定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措施和计划,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平岩村实际,做到创有目标、建有计划。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具体做法:1、充分整合资源,充实普法师资力量。充分利用本村法律人才资源,发动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加入到普法宣传的队伍中来,为村民提供简单的法律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化解矛盾。2、狠抓基础设施,创建普法宣传阵地。平岩村在村办公室建立村民图书室,各类图书600余册,并设立专门的法律图书角,还将位于村办公大楼前的活动广场建设成为法治文化广场。在广场中央设立了4个图文并茂的宣传栏,内容涉及法律、计生、科技等各个方面。广场边上,则竖起大型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普法信息和视频。3、开设普法宣传栏,提升村民法治素养。充分利用“12.4 ”全国法治宣传日、浙江法制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时机,以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图片展览等形式,将相关法律知识送进全村每家每户。三、以经济发展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1、成立柑桔供销合作社,帮助解决村民柑桔销售困难的问题。2、创建服装来料加工点,缓解解决妇女就业问题。

2.2.2  平岩村“四民主”建设

基层民主建设以“四民主”为主要内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民主和村务、财务两公开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其中民主选举是基础,民主决策是关键,民主管理是目标,民主监督是保证。平岩村在四民主上有自己的特色。

2.2.2.1  民主选举

民主选举,选优配强村领导班子。去年十一月,平岩村作为一个拥有2000多人口的大村,顺利地完成了换届选举的工作。整个选举工作依法展开、平稳进行,没有发生贿选、冲击选举会场和打架斗殴等事件。在调查走访过程中,调研小组了解到选举时村里的参选率高达90%,受访村民告诉小组成员,他们在选举时,会依据候选人的办事能力、道德品质等,把自己手中的票投给自己认为的最合适的人。通过民主选举,老书记张贤安得到党员们的一致拥护当选为新一届党支部书记,老村长谢秀演也连任村主任。目前,平岩村组织齐全,村班子团结务实,分工明确。

2.2.2.2  民主决策

民主决策,“五议”村重大事项。平岩村对于村务重大事项严格贯彻“五议决策法”,即党支部提议、村三委会商议、党员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村民评议的方法。每一步工作程序的实施,都会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管,接受监督审查。“五议决策法”的实施,能够使全村村民都参与到重大村务的决策中,一方面避免了村民们对村项事务不知情的情况以及对于村干部工作的误解,另一方面也保证了村里每一项重大决策的得到最大限度的完善。

2.2.2.3  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规范运行农村小微权利。民主管理在“四民主”中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在农村,往往都是村长村干部说了算,依靠“经验型”的管理模式治理着村庄。这样的方式存在着许多弊端,为了切实提高基层组织自治水平、优化农村服务管理,避免“经验型”管理的弊端,力洋镇平岩村主动要求先行先试,试点微小权力规范体系建设。这样有利于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夯实农村基层基础;促进村级和谐稳定。另外,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将党务、村务、财务等三大类共20项农村重点工作纳入流程化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流程,对每项工作的办理程序,主要环节逐一细化,并将运行流程图公示,以增强对村级事务阳光操作监督。通过各项制度,把村干部,村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加强了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2.2.2.4  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三公开”实现阳光三务。平岩村在通过“五议决策法”、“小微权力运行机制”使村民参与和监督的通识,严格落实村党务、村务和财务的三公开。做到了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监督和村民的监督较好的结合起来。从调查走访来看,村民对于村干部的工作满意程度较高。村干部在民主监督方面,做到了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村里设有意见箱,村民对于村干部及村里的事务有什么意见可以得到反映。通过执行规范化“三务”公开制度,平岩村民的民主监督权力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同时使各项村务活动做到公开透明,一方面使村民安心,同时也使村干部干的放心。

2.2.3  平岩村民主法治两大特色

2.2.3.1 小微权力

通过我们对平岩村的调查与调研,发现了平岩村在民主管理上的一大特色——小微权力规范体系。在原来的农村,村里的一切事务都是村干部说了算,村民没有向村干部反映意见与诉求的渠道。与此同时,村里的事务该谁管,怎么管的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也就导致了村干部在做事情方面互相推脱,办事效率低下,村民遇到问题不知道该找谁解决的问题。

为了切实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运行,使《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在农村民主管理中发挥作用,有效避免农村干部“经验型”管理的弊端,力洋镇平岩村为试点,借鉴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先进理念,积极构建小微权力运行规范体系,有力地促进平岩村小微权力的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小微权力运行规范体系的建设,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的实施,既有利于加强农村小微权力控制,更有利于《村民组织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从总体上来看小微权力的实施它进一步明确了村级组织设置和权限,建立了规范的权力运作流程,强化了权力过程监控,注重权力实质的评价改进,初步构建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小微权力运行机制,形成了一条规范严谨、高效管用的村级民主管理新途径。

通过七天的调查研究,对于小微权力的规范体系的基本框架有了一定的了解。整个体系主要由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管机制,评改机制四大部分组成。要完善小微权力首先要构建规范的组织决策机构。理顺村组织设置、职能分工、岗位职责,界定村组织的权力范围,明确村干部的岗位职责,规范村项目的决策程序。其次,建立高效的权力执行机制。将纳入流程化管理的农村权力事项分类,明确每项权力的责任组织和责任人、权力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办法。依法设置权力。最后,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强化权力的公开,充分发挥村监会的职能。保障权力执行过程监管到位。最后,要建立客观公正的评改机制。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完善持续改进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平岩村的小微权力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坚持了依法治村。《力洋镇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手册》的制定,对党支部、村委会、合作社、村监会等组织的职权进行了梳理,有力的保障了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以及其他村级组织依法行使职权,有力的促进了村民自治制度规范实施。

(2)体现了群众路线。小微权力的具体事项都以《力洋镇平岩村小微权力(便民服务事项)规范流程》小册子记录下来,小册子共九本,包括了户籍迁移工作规范,村民证明用章事项,计划生育服务事项,村民救助救灾申请事项等。在每本册子内都会涉及到责任组织和责任人,以及工作规范和流程图。在农村,无法实现每个人都知法,懂法,而村民也没有较高的积极性去学习与自己生活生产没有任何关系的法律知识。通过小微权力的手册,村民在哪一方面遇到问题就可以找到相应的手册,通过手册,了解解决此类问题的流程以及需要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这样,村民在解决自己问题上就可做到井井有条,有章可循。也在真正意义上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3)转化了监管方式。小微权力的建设,让平岩村的一切工作有规范,一切规范有监督,一切监管有依据。2014年,该村涉及到重大事件“三门湾大桥及连接拆迁安置小区三通一平工程”。工程涉及预算153900元,属于中小型工程。通过《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手册》可得知,责任组织为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责任人是村书记、主任、社长、具体管理人员、文书、出纳。在工作规范中可以清楚的了解到从初步的项目建设方案,到最后的工程完结公示的每一个步骤都由村监会全程监督,每个部门该干什么也都分工明确。以及在后面附录的行使依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方面涉及的问题也都十分清楚的显示出来。这样,通过小微权力,小到农村水电开户、低保申请,大到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都可以做到有规范,有流程,工作透明公开、阳光操作。把监管方式转到权力的运行流程的关键环节上,真正的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

2.2.3.1 五议决策法

在《力洋镇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手册》中,涉及到村级重大决策事项的一章中提及“五议决策法”。“五议决策法”是平岩村的另一大特色。宁海县力洋镇向来重视村级民主管理工作,镇党委政府严格对照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要求,认真查找差距与不足,发现了以下的问题:一是少数村干部对村级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没有全面的认识;二是党员、群众要求参与村级事务的热情日益高涨,但却缺乏科学合理的规范,导致了党员与群众的参与度不高,参与面也不广;三是村级民主管理有章可循、日益受到重视,但群众监督的力度明显不足。

在充分研究调查、全面考虑分析的基础上,2008年初,力洋镇党委政府适时提出了建立推行村级重大事项“五议决策法”、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构想,并在平岩村进行试点。“五议决策法”着眼于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程序、落实村级民主决策措施和凸显村民民主决策成效。所谓“五议”是指由党支部提议、由三委会商议、由党员会议审议、由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五议决策法”适用于一切村里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础设施建设、集体土地的承包与租赁、集体资产处置、集体收益的分配、村干部报酬、宅基地审批、低保对象的确定与调整、1万元以上的大额财务开支、2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5000元以上的大宗物品的采购等。“五议决策法”的实行,转变了村干部独断专行的办事方法,进一步规范了村级组织的运作。

调研小组在走访过程中,针对“五议决策法”对村民进行了随机采访,比较多的村民表示知道村里实施的“五议决策法”,并且对“五议决策法”的具体流程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也认可“五议决策法”在村中重大事项决策中所起到的作用。调研小组还翻阅了往年村里“五议决策法”的会议记录,发现所有重大村务的决策过程都一一记录在案。如2013年三月的平岩头土地承包工程,村里首先在3月5日进行了行政村党支部会议,会议提议将平岩头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户耕种,以投标的形式进行公开投标,标底为每亩每年400元,桔树零星土地共六亩,标底为1200元一年。同日,村里又举行了行政村三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这项提议并形成了较完善可行的实施方案。3月8日,村里举行党员会议,共31名党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对土地承包实施方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改进意见。3月10日,村里举行了村民代表会议,对改进了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表决,形成了决议。最后,村里将本次决议的内容以及实施方案张贴至公告栏,接受群众的评议,得到的反馈意见与建议是同意承包。在会议记录中,所有的与会人员都有签名记录,所有的公示也都有备份,真正做到了决策民主规范。

“五议决策法”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上述的三个问题,避免了村干部少数人说了算情况的发生,减少了村干部之间的争斗,规范了村级组织的运作,同时,也密切了村干部与村民的关系,使得村民对村干部工作的困难与复杂的理解多了,怀疑少了,确保了村级重大项目建设顺民心、得民意、利民益,从而真正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和谐发展。

2.3 平岩村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3.1  平岩村所存在的不足

经过七天对平岩村的调研,除了以上提及的特色与优势,平岩村还存在着农村普遍存在的不足。首先,村里的法治民主的硬件模块建设的不够完善,或者说使用效果没那么好。村里虽然都按要求建设了法律图书角以及法制学校等等,但是对农村地区来说,农民知识水平参差不齐,所以使用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其次,相对于基层自治对村干部的要求来说,平岩村的村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仍旧相对滞后。通过近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相比之下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村民的普法教育工作还有欠缺,村干部和村民的法治意识整体上仍然偏低。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活动远远少于城镇,尤其是村级自行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较少。最后,村民政治参与的热情“两极分化”比较严重,一些关注村务的村民来说,对村里的大事小情都有一定的了解,对于那些不关注的村民来说,基本都是一问三不知。这也就是村干部提到的建设法治民主的最难的地方,很多人都是只注重自己所能看得到的利益,对于村里的大大小小的事务,他们觉得很多都跟自己的利益不挂钩,所以参与性比较差。同时,地区民主法治的发展程度差别也较大。

2.3.2  解决问题的建议

其实,三个问题之间是有相互关联的,所以在解决以上的一系列问题时,要联系起来。首先,加大农村法治宣传和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加强村“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应充分利用党校举办基层干部法治培训班,集中时间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或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相关的法治讲座。要调动农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对农村干部的学法培训状况进行考试考核,把学法成绩作为基层农村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促使农村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推动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我们在走访中发现,很多农民遇到问题时会选择找村干部解决问题,所以村干部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以及基本的法律知识,就更好地帮助村民解决问题。其次,对于民主法治硬件的建设,尽可能的加大一些投入,如果条件有限,那就尽量优化已有条件。比如法律图书角,应选择跟村民切实相关的法律,然后分类摆放,方便查阅。而最后,关于“两极分化”的问题, 鉴于村里实际,就需要村干部多做一些工作。除了之前的宣传方法,可以在每周规定一个时间,在不打扰村民的前提下,进行全村广播大会,进行普法教育。同时村里也可以定期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法治教育,再由村民代表在茶余饭后闲聊时,向村民普及一些知识。

结    论

平岩村的民主法治建设已走在很多村的前面,但仍存在着不足。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本就比在城市建设难,所以我们不能够急于求成,要结合农村实际,采取一系列措施,将民主法治建设的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