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志良,男,浙江奉化人,195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主任医师。现任宁波市法医精神病鉴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宁波市安康医院司法鉴定所主任等职。曾多次荣获“宁波市优秀司法鉴定人”、“宁波市精神卫生先进工作者”等称号,2012年被评为浙江省优秀精神科医师。
汪志良对鉴定业务精益求精。他从医和鉴定工作37年来,先后发表专业论文40余篇,其中18篇发表在国家级专业杂志上,并于2013年出版专著《精神医学研究荟萃》。他的著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全国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有指导作用。2016年的全国司法精神病学术会议上,他在大会上报告了有关“精神障碍者责任能力评定”的新作,又获得了业界的肯定与称赞。
汪志良对鉴定工作一丝不苟。对每个案件,他都坚持做到仔细审阅材料、细致开展调查、审慎作出结论。历年来共主鉴案件2500余件,对重大疑难案件他总是抢着做。2014年,宁波市某医院医师潘某驾车撞人致1死4伤案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作为主鉴的他,能顶住压力,敢于担当,最终以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平息了社会风波,得到了司法部和省司法厅领导的好评。
汪志良对鉴定对象热忱服务。在他带领下的安康医院司法鉴定所,多年来坚持开展“上门鉴定”服务,为配合司法、公安等部门办案,也为交通事故理赔的个人,他们去监狱、看守所、医院、乡村等地对百余名行动不便的被鉴定人进行鉴定,获得了普遍的赞扬,进一步树立了执业为民的良好形象。
对于汪志良而言,刻苦钻研业务,科学严谨鉴定,竭诚为民服务,这就是他一生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