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海区司法局以落实纠纷排查、调解队伍建设、强化宣传普及为着力点,“三力”并用推进矛盾纠纷调处“三及时”。2016年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58,调处成功9998件,成功率达99.4%,涉及金额12631.5 万元,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用合力,做到发现“及时”。根据矛盾纠纷特点,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继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开展定期排查、重点时期排查和专项情况排查活动,掌握纠纷苗头和动向。联合综治、信访、劳动等多部门,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情况研判,对矛盾纠纷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型矛盾纠纷及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的涉法涉诉信访、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重点矛盾纠纷,调解优先,定人包案。同时,注重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建设,调动村(社区)的积极性,及时将纠纷信息反馈给调解组织,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解决,以便于分析判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纠纷进一步恶化。全年我区无一起因民间纠纷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发的重大问题。
二是修内力,做到调处“及时”。注重人民调解员能力建设,创新业务培训形式,组织召开人民调解案例分析会,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及矛盾纠纷纠纷特点,选取工作中有代表性的真实案件和疑难复杂纠纷,组织专兼职调解员集中研讨,并通过律师讲解和专家点评,集思广益,共同分析。2016年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组织召开了专兼职调解员案例分析会共计13场,全力打造高素质的调解员队伍。同时进一步突出“服务群众要诚心、帮助群众要爱心、对待群众要真心、处理问题要公心、调解纠纷要耐心”五个心的调解工作理念,并建立了相关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调解措施落实到位,矛盾纠纷分解到人、调处及时。
三是施巧力,做到宣传“及时”。应需而为,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相关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宁波市人民调解条例》知识问答、张贴调解宣传海报、广场集中宣传等形式,广泛普及人民调解相关知识,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众知晓率。强化人民调解“以案说法”,广泛收集各类调解组织调处的涉及到社会热点或典型意义的民间纠纷,保证每月1期在报纸或我局网站上予以公开,引导群众在发生纠纷时,树立“调解优先”思想观念,真正实现“化解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全年收集和发布各类调解案例24篇。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先进人物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