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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司法局“项目化”思维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来源:海曙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5-10 15:59 点击量: 

海曙区司法局以优化法律服务项目为抓手,以公益性、普惠性为原则,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一是聚焦项目管理,法治宣传扁平化。以“七五”普法为依托,通过建立健全法治宣传项目管理机制驱动法治文化阵地打造和法治宣传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法治宣传项目申报制度,积极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策划开展了“甬·志愿送法下乡”、“法律大篷车开进农村山区”等法治项目5个,力求将无形的法治理念通过有形的项目载体表现出来,使普法工作形神兼具、落到实处。采取项目定期通报,将各单位动态信息的报送情况作为其参与年度法治宣传项目考核评估的前置条件,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项目实施主体的责任意识。同时,实施优秀宣传项目推介制度,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海曙普法通讯》等载体进行典型报道。今年以来,适应“互联网+”新形势,线上线下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6场,张贴宣传画报4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布微信微博普法信息300余条。

二是优化项目建设,法律援助标准化。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案件质量评估、援助经费落实为抓手,推进法律援助制度落实标准化。抓住区域合并契机,高标准投资建设总面积约800平方米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一厅三区”功能,强化服务环境、办公设备及信息化建设,并按照“两牌一本”规范,同步推进街道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依托热线、网站、政务双微等平台构建线上和线下、虚拟和实体平台对接互通,实现“12348+四个全覆盖”。出台《海曙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细化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标准,对律所办案质量、收案收费、问题投诉、诚信满意度等进行定时回访、动态监督,将案件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同时,实施常态化的援助经费保障制度,保证专款专用,充分调动承办人员积极性,近三年援助案件受理量以30%的速度递增。2017年以来,共受理法律咨询3106件,法律援助案件355件,为企业、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三是抓实项目服务,矛盾调处品牌化。坚持以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购买、社会贡献、市场供给等多种渠道丰富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了全省首支、全市唯一的“人员职业化、工作专业化、待遇工薪化”社区专职调解员队伍。创新实行人民调解员兼任社区专职委员模式,该模式下每名专职调解员的年补贴从原来的1.2 万元/年增至2 万元/年,以提高工作地位、经济待遇的方式,保障了队伍稳定性。目前全区共有32名专职调解员兼任社区专职委员,占总数的43.8 %,其中西门、江厦两个街道的兼职率达100%。以拓展行业性、专业性、特色调解组织为突破口,不断将人民调解组织向企业、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物业纠纷等领域拓展,先后在天一商圈、法院、交警大队、公安派出所设立13个“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了“专业性调解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化的方法手段”化解各类专业性矛盾纠纷的新格局。2017年以来,共排查调处纠纷692起,调解成功率为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