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民革机关干部队伍,按照民革党派特色的要求,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市委统战部、民革市委会、市司法局决定在市直属监狱范围内公开选调民革市委会机关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范围
本次推出民革市委会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名。(附件1)
选调范围为:宁波市司法局直属黄湖监狱、望春监狱、高桥监狱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监狱人民警察。
二、资格条件
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
(2)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5)民革党员或群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4)具有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调任、转任、遴选到现单位未满一年的;
(7)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其他不宜参加的情形。
三、方法和程序
主要按报名、资格初审、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方法和程序进行。
1、报名。在市委统战部、民革市委会、市司法局单位公示栏及网站上发布选调公告,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附件2),填写报名表(附件3)(可在市委统战部、民革市委会、市司法局网站上下载),并将上述报名表一式两份交至市委统战部干部处(宁波市马园路2号郎官大厦1201室)。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5日-5月11日17时。
2、资格初审。市委统战部、民革市委会根据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向初审未通过人员说明理由。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通过电话等形式告知。经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1人的,将组织进行面试。若形不成竞争的,则由市委统战部、民革市委会协商确定是否直接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面试。面试采取个人陈述与面谈互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报考者的逻辑思维、分析表达、组织沟通、实践操作等能力。面试考官在市委统战部、民革市委会、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处室负责人中抽签确定。面试时,面试人员首先介绍自己的主要工作经历、德才表现、工作业绩,着重介绍对做好民革市委会机关工作的理解和设想,并回答面试小组提出的问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4、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机关工作实际和综合情况分析,市委统战部与民革市委会协商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差额考察。市委统战部、民革市委会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了解公务员“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情况、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察,注重履职过程分析,深入了解群众口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如实介绍考察对象表现情况,并由单位出具廉政鉴定。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作出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撰写形成考察材料。
5、讨论决定。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名单,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并不影响转任的,将相关转任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联系电话:0574-87184116、87184086
本次公开选调监督电话:0574-87184087
2、同意报名证明
3、市委统战部、民革市委会、市司法局在市直属监狱工作人员范围内公开选调民革市委会机关干部报名表
中共宁波市委统战部
民革宁波市委会
宁波市司法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