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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历经四年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宁海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7-26 17:04 点击量: 

7月25日,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法律部部长白莲湘和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司长冯怡带领全联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培训班全体成员到宁海县观摩指导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情况。2013年5月,宁海成立宁波市首家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2017年6月30日,共成功调解1781件,累计涉案金额1210.16万元,减少非公企业成本约为806.77万元,节约税费504.23万元,回访满意率达100%,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立足资源整合,夯实工作基础。商调委日常工作以购买方式由第三方机构(宁海县社会与经济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与运营。县工商联和司法局负责总体指导、部门协调及提升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在县级商调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调解触角,在16个乡镇(街道)基层商会设立调解室,初步形成网格联动,齐头并进的格局。通过部门联席会议、组织专家专题讨论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共组织10批次、91人次的调解员培训工作,有效提高了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将商会调解工作纳入全县人民大调解工作体系,由县财政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经费补助,县工商联按照1:N(N≥1)给予配套,累计发放“以奖代补”56000余元,有效解决了调解工作开展中人员经费问题。

二是立足案源拓展,强化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和服务中心平台优势,创新开拓预防型调解和善后型调解。商调委和服务中心主动深入2000余家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对间接赔付风险性较大或可能导致群体事件等案件开展预防型调解。主动和企业主进行交流,告知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给出调解意见和建议,帮助双方尽早协商处理。对已经初步完成调解的案件,开展善后型调解。商调委主动参与,为当事人双方补办手续,规范办理调解手续,规范编写调解文书,并在必要时引导司法确认,避免双方出现反复。此外,调委会出具的调解文书可以依法税前列支,对有利润的单位来说,减少了实际支出,最多可以达到25%,最大程度保障企业依法得到实惠。

三是立足多方联动,提升工作质效。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宁海县商会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宁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派出庭暨商会派出庭,协助开展劳动仲裁工作,已累计办案26起,涉案金额167.6万元,结案金额145.5万元。与宁波协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天童司法鉴定中心和宁海县商会法律服务中心加强合作,对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后面临的风险和赔付责任进行全面评估,确保调解员在调解前能全面掌握情况。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作,共协调处理了200余起未参加工伤保险但参加了商业保险的案件,涉及110家企业,为企业减少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