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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市局法制处 发布时间:2017-08-25 16:04 点击量: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通知,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自8月28日起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17年8月28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15,节假日不办理。

二、发证地点

宁波市环城北路东段647号2号楼3楼2311室

三、具体要求

1、请申领地在宁波市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免费领取,不得代领。

2、为进一步了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执业情况,请配合工作人员当场填写一份“执业调查表”。

3、为集中精力准备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领取的,请告知姓名、说明理由,9月20日后再预约时间后领取。

联系电话:87323218,87324425

宁波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