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应试人员: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10月20日举行,今年宁波考区考点设在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宁波市风华路201号),为确保您顺利参加考试,特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1.我市今年继续实施考试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应试人员在进入考试楼前须现场进行人像采集和居民身份证核验,未经人像采集的将标记为缺考。核验开始时间为上午7:30,请应试人员提前到达考点的安检区域,准备好居民身份证,依次排队候检,服从管理;安检时眼睛正视摄像头,将居民身份证水平放置于读卡器上,自动完成抓拍核验; 核验通过后,在大楼候考,待监考员检查考场完毕后,方可进入考场。居民身份证已过有效期的或内芯损坏的请及时更换新证。
2.主观题考试将给每位应试人员提供司法部统一配置的法规汇编,不得涂划、撕毁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交给监考员。考场统一配备了电子钟,考试时除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必需的文具(2B铅笔、中性笔、橡皮)之外,严禁携带其他物品和资料进入考位。通讯工具(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务必关闭并放到指定位置。
3.本次考试我市将启用打击高科技考试作弊特种技防设备,进行逐人探测,只要携带,即可发现。对非法持有、使用无线耳麦等窃听设备、针孔摄像等窃照设备进行作弊的,一经查获,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将联合公安等部门坚决查处违纪违规及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公开曝光严重违纪作弊行为,并通过国家信用平台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刑法修正案(九)》对国家级考试作弊犯罪行为作了明确规定,请应试人员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和新修改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坚决杜绝考试作弊行为。
4.宁波考区仅设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一个考点,人员十分集中,为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校园道路交通安全,避免交通堵塞和事故,应试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学校。建议应试人员乘地铁2号线或公交车前往考点。进入考点后,请注意看校门入口处的考场导航图,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校园较大,从校门到考场还有一定距离。开考30分钟后,禁止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请考虑提前量。建议大家预先到考场熟悉环境,了解交通情况,设计赴考路线,计算赴考时间。
5.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不能遗忘,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网报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出门前务必确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是否带齐全。准考证上的信息、照片须与身份证一致,准考证须打印清晰,尚未打印准考证的应试人员,请及早登录司法部网站打印。
祝各位应试人员遵规守纪讲诚信 沉着应试创佳绩!
宁波市司法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