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司法局、开发园区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第一批)》和《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市局制定《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第一批)》,现予公布。
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同时,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主动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推介,提高社会知晓度,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宁波市司法局
2018年10月9日
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第一批)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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