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省法制办、省金融办在宁波市行政会议中心组织召开《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宁波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土局、市编委办、市农委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银监局、宁波保监局、宁波证监局,人行宁波中心支行等单位,以及民资管理、股权交易、金融资产管理、典当、商业保理等企业等,共30个单位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会上,调研组介绍了制定地方金融条例的目的依据和主要内容,与会人员结合宁波实际,围绕促进地方金融产业发展、规范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等制度规范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提出了建设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