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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市局计财处 发布时间:2019-03-28 10:34 点击量: 

第一部分  宁波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司法行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管理市属监狱,指导监督市属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
        3.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
       4.拟订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5.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6.指导管理全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指导、协调全市"

目前,宁波市司法局正在根据《宁波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做好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到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行政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宁波市黄湖监狱、宁波市望春监狱、和局属宁波市高桥监狱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收支总预算55328.19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以上预算收支,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预算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 55328.1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5714.51 万元,占82.6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9613.68 万元,占 17.38 %。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 55328.19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46327.7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4.3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5.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80.18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33080.6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560.89 万元,项目支出 15686.70 万元。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45714.51 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5714.51 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5714.51 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458.64 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减少及上年结转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0万元,占0.13%;公共安全支出(类)36939.06 万元,占80.80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74.31万元,占8.26%;卫生健康支出1385.96万元,占3.03%;住房保障支出3555.18万元,占7.7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60 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 60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3048.88     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 600.27 万元,下降16.45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378.6 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 1737.69万元,增长 271.13 %,主要原因是市级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用房整修改造项目。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50     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50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安排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8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47.99 万元,下降64.35 %,主要原因是2018年支出中包含了上年追加预算的支出数。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5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0万元,增长150 %,主要原因是律师人才引进与培养经费增加。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19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 1.09万元,基本持平。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15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5.51万元,增长43.5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按实结算。

9.公共安全(类)监狱(款)行政运行(项)25268.18 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 2294.18万元,下降8.32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10.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生活(项)2418.9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80.74万元,增长13.13%,主要原因是运行成本略有提高。

11.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改造(项)35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5.24万元,增长1.52%,基本持平。

12.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狱政设施建设(项) 3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606.66万元,下降16.82%,主要原因是项目设施建设进度。

13.公共安全(类)监狱(款)其他监狱支出(项) 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 1372.7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安排了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99.8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84.96万元,下降17.52%,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调整引起。

15.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410.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1.38万元,增长0.89%,主要原因是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新规计提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数和人员调整。

16.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64.1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8.56万元,增长0.89%,主要原因是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新规计提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缴费的基数和人员调整。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84.6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084.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府支出科目调整。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01.3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01.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府支出科目调整。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3523.6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91.12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新规计提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提高。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提租补贴(项)31.56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7032.51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855.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4176.9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大型修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257.67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35.28 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35.28   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19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出国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68.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2019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接待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2019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预算 153.90 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维修保养成本。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重点项目情况—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用房整修改造工程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用房整修改造工程,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46号(原中级人民法院院内)。项目维修改造总改造建筑面积为11456.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29.5m2,地下建筑面积1627m2。本项目拟对原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楼大院进行维修和改造,建设内容包括:主楼外墙维修、室内改造;供排水、强弱电、消防、暖通等系统改造;电梯等装备安装;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信息化工程;室外道路维修及绿化工程。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加快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宁波市司法行政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宁波市城市开发建设。

(2)立项依据:

本项目已向宁波市发展改革委上报项目建议书,并且已获得批复,批复文件为《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用房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18〕229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用房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18〕241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宁波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

本项目为宁波市公共法律综合用房整修改造工程,项目为整修改造工程,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1.根据前期调研,分析项目整修改造必要性,明确整修改造内容及规模,编写项目建议书,上报宁波市发展改革委批准。

2.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编制项目初步方案设计和总概算,上报项目总概算。

3.根据项目审批的总概算和项目建议书批复中招标方案核准意见,根据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有关文件和政策,对项目施工、设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

4.整修改造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

5.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及审计。

6.相关建设资料及档案整理备案。

(5)年度预算安排:

2019年预算安排资金20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支出绩效目标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用房整修改造工程

主管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宁波市司法局

项目总投入

(万元)

2000

其中:财政拨款

(万元)

2000

年度目标

1.2019年项目实施竣工验收;

2.2019年预计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和综合验收。

3、通过深化基础建设和实战化综合能力建设,实现科技化与司法行政的深度融合,实现“司法行政科技信息网络泛在化、司法行政运行智能化、司法行政服务网络化、司法行政管理高效化”。

4、完成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用房司法行政指挥中心项目,包括应急指挥调度系统、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司法部指挥中心视频点名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安防系统、指挥中心综合布线及网络系统。

绩效指标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整修改造数量

2、硬件采购数量

3、软件采购量

4、系统开发数量

1、装修面积11456.5平方

2、17套(共7个系统、个系统按1硬件来考虑)

3、软件采购14套

4、1套

质量指标

1、政府采购率

2、系统验收合格率

3、系统正常运行率

1、≥100%

2、≥100%

3、≥99%

时效指标

1、系统故障修复响应时间

2、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

1、≤4小时

2、≤5分钟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用房信息化水平

有所提升

社会效益

1、整修改造项目符合区域的发展规划要求,有利于完善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同时在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区域医疗设施完善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项目的社会效益显著。而且,项目的社会互适性较小,项目风险较小。

2、司法系统信息化水平社会影响力

有所提升

环境效益

司法机关无纸化办公水平

有所提升

受众满意度

1、本装修项目的实施,能很好的解决宁波市司法局业务及办公用房问题,改善法律服务环境和办公环境,优化功能布局,促进司法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保障机制。

2、信息化工程

1、装修项目使用人员满意度≥90%

2、信息化工程使用人员满意度≥80%








2.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宁波市司法局本级、局属宁波市黄湖监狱、宁波市望春监狱、和局属宁波市高桥监狱等4 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4176.91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增加 49.22 万元,增长 1.19 %。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宁波市司法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639.0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2.5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3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13.45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53  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49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  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 1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3 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 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 1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主要为监狱单位医疗设备。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3 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 2250 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 2 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 2050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司法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基层工作指导费、安置帮教费等支出。

6.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宣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7.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指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9. 公共安全(类)监狱(款)行政运行(项) 指监狱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生活(项)用于犯人生活的各项开支。

11.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改造(项)用于犯人改造的各项开支。

12.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狱政设施建设(项)指狱政设施建设及维修、技术装备购置等支出。

13. 公共安全(类)监狱(款)其他监狱支出(项)指突发事件及预案处置费、调犯费、宣传及奖励费、驻监武警等机构补助费等支出。

14.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16.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事务(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事务(款)提租补贴(项)指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