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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应健、周锦具有律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市局组人处 发布时间:2019-04-09 09:38 点击量: 

甬司政〔2019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宁波市人事局甬人专〔200718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确定应健、周锦具有四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布:

名   工作单位               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健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锦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上述人员具有资格时间从公布之日起算。

宁波市司法局政治部

20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