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司法局,各开发园区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9年10月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本次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28 件,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后,确认有效继续保留的26 件,废止的2件。现将《宁波市司法局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宁波市司法局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docx
宁波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27日
解读链接:http://sfj.ningbo.gov.cn/art/2020/1/3/art_1229058335_319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