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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司法局首次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指引》

来源:发布时间:2020-11-27 09:11 点击量: 

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是一种类型特殊的行政行为。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是复议机关最近几年纠错数量最多的案件,尤其是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给复议机关的审理带来了较大压力。自2020年1月以来,宁波市复议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53件,其中信息公开类案件31件,占比达8.8%。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宁波市司法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共分受理环节、审理环节、决定方式三个模块,包含20项条目、30个典型案例、7个常见问题解答,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参考了司法解释和人民法院判例,内容丰富、条理清晰,涵盖面广、操作性强,不仅有助于推进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也有助于规范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