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宁波市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承担全面依法治市政策研究,协调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决策部署督察。
2.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协调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编制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审核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3.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答复和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复议调解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司法所建设。
7.指导监督全市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行业协会工作。
9.承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宁波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核、报批和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管理。
10.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警务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区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班子。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宁波市黄湖监狱、宁波市望春监狱、宁波市高桥监狱、宁波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预算。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 66976.3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66976.3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2578.48 万元,占78.5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960.95 万元,占1.43%;其他收入13436.89万元,占20.06%。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66976.32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类)57322.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580.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557.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4516.2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8147.72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7008.50 万元,项目支出21820.10 万元。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2578.4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578.4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类)43124.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580.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557.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4316.20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578.48 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6976.64万元,主要原因是狱政设施建设、其他监狱支出拨款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43124.66万元,占8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580.12万元,占6.81%;卫生健康支出(类)1557.50万元,占2.96%;住房保障支出(类)4316.20万元,占8.2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4404.1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 73.57万元,下降1.64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⑵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212.1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 362.90万元,增长 12.74%,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⑶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31.2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09.74万元,增长975.53 %,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4)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69.8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1.75万元,下降14.4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了经费。
(5)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5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0万元,下降28.57%,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科目调整。
(6)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14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 91.91万元,下降38.47%,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中包含了上年结转指标的支出数。
(7)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10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3.04万元,增长29.94%,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按实结算。
(8)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10.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04.71万元,下降95.17%,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中包含了追加预算的经费支出数。
(9)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司法)(项)349.1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了77.54万元,增长28.55%,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10) 公共安全(类)监狱(款)行政运行(项)28231.88 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 2938.61万元,下降9.4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11) 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生活(项)2418.9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8.64万元,增长0.78%,基本持平。
(12) 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改造(项)35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6.41万元,增长1.87%,基本持平。
(13) 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狱政设施建设(项)355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843.34万元,下降34.18%,主要原因是项目设施建设进度。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64.1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52.06万元,下降24.6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调整引起。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0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调整引起。
(16)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76.6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39.67万元,下降10.35%,主要原因是按规计提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数和人员调整。
(17)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38.3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8.14万元,下降0.78%,主要原因是按规计提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缴费的基数和人员调整。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52.7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54.13万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缴费的基数和人员调整。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3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83%,主要原因是缴费的基数和人员调整。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89.3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55.53万元,增长16.63%,主要原因是缴费的基数和人员调整。
(2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282.8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56.65万元,增长6.37%,主要原因是按规计提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提高。
(2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33.3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0.24万元,下降0.71%,基本持平。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42438.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947.7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91.2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89.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2.4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47.79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47.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5.46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预算数增加。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2.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0.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预算数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13.2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车辆更新。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46.50 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4.81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重点项目情况--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用房整修改造工程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用房整修改造工程,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46号(原中级人民法院院内)。项目维修改造总建筑面积为11456.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29.5m2,地下建筑面积1627m2。建设内容包括:主楼外墙维修、室内改造;供排水、强弱电、消防、暖通等系统改造;电梯等装备安装;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信息化工程;室外道路维修及绿化工程。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加快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宁波市司法行政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宁波市城市开发建设。
(2)立项依据
本项目批复文件为《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用房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18〕229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用房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18〕241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宁波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
项目为整修改造工程,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1.根据前期调研,分析项目整修改造必要性,明确整修改造内容及规模,编写项目建议书,上报宁波市发展改革委批准。
2.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编制项目初步方案设计和总概算,上报项目总概算。
3.根据项目审批的总概算和项目建议书批复中招标方案核准意见,根据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有关文件和政策,对项目施工、设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
4.整修改造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
5.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及审计。
6.相关建设资料及档案整理备案。
(5)年度预算安排
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748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
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整修改造数量 2、硬件采购数量 3、软件采购量 4、系统开发数量 | 1、装修面积11456.5平方 2、17套(共17个系统、1个系统按1硬件来考虑) 3、软件采购14套 4、1套 | |
质量指标 | 1、政府采购率 2、系统验收合格率 3、系统正常运行率 | 1、≥100% 2、≥100% 3、≥99% | ||
时效指标 | 1、系统故障修复响应时间 2、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 | 1、≤4小时 2、≤5分钟 | ||
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 | 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用房信息化水平 | 有所提升 | |
社会效益 | 1、整修改造项目符合区域的发展规划要求,有利于完善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项目的社会效益显著。而且,项目的社会互适性较小,项目风险较小。 2、司法系统信息化水平社会影响力 | 有所提升 | ||
环境效益 | 司法机关无纸化办公水平 | 有所提升 | ||
受众满意度 | 1、本装修项目的实施,能很好的解决宁波市司法局业务及办公用房问题,改善法律服务环境和办公环境,优化功能布局,促进司法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保障机制。 2、信息化工程 | 1、装修项目使用人员满意度≥90% 2、信息化工程使用人员满意度≥80% | ||
2.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本级、宁波市黄湖监狱、宁波市望春监狱、宁波市高桥监狱等4 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91.26 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314.35 万元,增长7.53 %。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6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4.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22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38.8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54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 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 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 3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 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1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 3台(套),主要为监狱医疗通信设备。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4348 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434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3.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专户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司法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基层工作指导费、安置帮教费等支出。
6.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宣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7.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指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9.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10.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指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11.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司法)(项)指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公共安全(类)监狱(款)行政运行(项)指监狱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生活(项)用于犯人生活的各项开支。
14.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改造(项)用于犯人改造的各项开支。
15.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狱政设施建设(项)指狱政设施建设及维修、技术装备购置等支出。
13.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16.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事务(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事务(款)提租补贴(项)指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