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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务实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来源:发布时间:2020-07-10 10:10 点击量: 

机构改革以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有关全会精神,以提升自然资源规划依法治理能力为核心,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助推发展,坚持学用并举、夯实基础,全面加强自然资源规划领域法治宣传。在全系统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大普法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法治资规”理念深入人心,普法宣传活动精品迭出、亮点纷层,为提高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宁波”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普法顶层设计。一是整体谋划到位,立足“两方面、六统一”的工作职责,及时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工作规划,制定《关于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1+X”法治建设工作体系。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局党组对系统法治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宣传工作机构,建立法治建设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延伸基层普法触角。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制定《法治建设任务分解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及时将普法宣传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统筹推进系统法治宣传。四是经费保障到位,局党组全面保障各项业务培训经费和普法宣传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二、上下左右联动,统筹开展普法活动。一是强化计划管理,认真制定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和普法宣传计划,及时抓好工作落实,有序推进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办好主题宣传,每年依托“4.22世界地球日”“5.12减灾防灾日”“6.8全国海洋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日,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结合疫情防控举办“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和“爱鸟周”等活动,努力形成资规法治品牌。三是创新普法载体,在充分利用报纸、简报等传统媒介基础上,积极运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甬派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加强阵地建设,以“一馆一道一长廊”为示范,以“一地一品一特色”为抓手,切实加强系统普法阵地建设,基本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分层分级培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一是抓好关键少数,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及时把学法用法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范围,定期开展专题学习。二是抓好基层基础,以学法用法为载体,通过学法轮训、公务员年度学法考试、行政执法继续教育等,夯实资规干部法治理念。三是抓好政策解读,以改革需求为导向,及时举办法规政策解读、操作流程解析等专题讲座,确保改革措施承接到位。四是抓好业务更新,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利用“周二夜学”、学习讲堂、专题培训等,举办不同层次、不同领域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更新培训,全面提升系统干部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

四、注重普治结合,推进系统依法行政。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定合法性审核(审查)办法》等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将重大行政行为纳入合法性审核,确保合法有效。二是坚持以案释法,定期曝光违法占地、违法捕猎、森林防火等违法案件,警醒教育群众学法守法;编印系统《败复败诉案例选编》和《信访不规范办理案例》,警示指导系统干部依法行政。三是坚持文明执法,落实“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理念,在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时,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和周边群众的法律宣传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方”。四是坚持释法息访,在办理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等案件时,重视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尽力避免因法律法规误解而引发争议,促进自然资源规划领域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有效维护群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