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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司法行政系统未雨绸缪“法雨春风”活动月矛盾纠纷数量保持平稳

来源:发布时间:2020-09-15 15:55 点击量: 

2020年一季度,宁波市共受理矛盾纠纷13346件,同比下降40.78%,环比下降36.55%。“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开展以来,截止4月26日共受理矛盾纠纷4101件,同比下降50.08%,环比增加13.92%。一季度受疫情及防控影响,各类经济活动受到抑制,百姓出行受限,与之相关的矛盾纠纷也随之减少。4月份以来矛盾纠纷数量较3月份略有增加,总体平稳,矛盾纠纷数量未发生报复性反弹。

一、及早动员部署,有效应对涉疫涉企矛盾纠纷

1月23日浙江省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宁波市司法局迅速响应,从政治高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第一时间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疫情防控、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提供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进行严密部署。春节假期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2月3日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相关工作的通知》,2月12日发布《宁波市司法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加强法律服务的通知》;此外,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宁波司法行政系统依托乡镇(街道)基层司法所、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广泛发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做好涉疫涉企矛盾纠纷特别是有关劳动争议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遏制矛盾纠纷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如镇海区动员各级调解员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全面参与“清楼行动”,排风险、挖隐患;海曙区各调委会和基层调解员通过“走访+督查、宣传+承诺、服务+调处”模式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象山县结合深化“三服务”活动和县“暖企八条”排查企业复工复产矛盾隐患,组建企业复工复产专项人民调解服务团队,确保第一时间调处涉企矛盾纠纷。

二、联动互通保障,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

一是网络共建,数据互通。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与两网融合平台进行数据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村(居)调委会、网格调解小组以及网格员基层调解网络。依托网格调解员 “点多、线长、面广”的群众优势,通过“两网融合”平台上传纠纷信息,形成纵向联通、横向覆盖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网络。二是职能升级,关口前移。首创矛盾纠纷首办责任制和限期办结机制,网格调解员改“被动申请”为“主动介入”,既是问题的发现者,更是矛盾调解的第一责任人,杜绝“扯皮推诿”现象的发生,做到纠纷处置关口前移。网格调解员在日常走访巡查中,发现简单的矛盾纠纷,作为一级事件当场办结;复杂疑难纠纷,引入“网格司法员”“网格律师”等专业力量,按照矛盾纠纷复杂程度限期调结,实现网格纠纷“一站式”化解。三是依法处置、强化保障。将网格调解员培训纳入人民调解队伍培训计划,对全体网格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等方面培训,基层司法所通过现场指导、以案释法等方式提升纠纷临场处置能力。同时,将社会调解工作室纳入网格调解工作,由调解工作室派员协助处置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

三、整合资源力量,破解企业复工复产阻力

各地充分发挥园区、协会、企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优势,抽调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人民调解员,深入工业园区、企业进行涉及企业劳动关系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动员全市176多家律师事务所3000多名律师,组织开展“百家律所千名律师进万企”抗疫情促复工助复产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开展“八个一”专项行动,组建一个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服务一批重点关注的三类企业、开展一次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发布一批公益法律服务内容、开通一条法律服务热线渠道、发动一次律师建言献策活动、汇编一本典型指导案例、每周(日)一次数据上报分析。截止4月22日已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书或解决方案数2550个,线上线下体检企业6276家。

四、加强分析研讨,预判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劳动争议矛盾纠纷“日排查、周分析”机制,加强涉疫矛盾纠纷预警信息的收集、汇总,局领导亲自组织召开数据分析与解读研判,确保涉疫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二是召集全市省级、部分市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长召开座谈会,建立重点司法所联系工作制度,实时掌控基层工作动态,集中研究分析涉疫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关问题;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数据归集统计工作,坚持人民调解案例定期报送制度,完善数据库和案例库;四是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进驻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和司法所整体进驻分中心机制,工作触角不断向镇、村两级下沉延伸。2月份以来已经形成4份分析报告,其中《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有关劳动争议纠纷排查情况的报告》得到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郑栅洁和市委副书记、市长裘东耀等省市领导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