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涉外项目国家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国家安全风险管控,拟废止《宁波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规定》(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请于2020年10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市司法局立法一处:
1.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宁波市司法局立法一处,邮政编码:315016,地址:宁波市中兴路746号。
2.将书面意见发送到电子邮箱309482485@qq.com,收件人:立法一处程海伟。
附件:废止理由.docx
宁波市司法局
2020年9月8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