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通过强中心、硬支撑、扩队伍三大抓手,多方位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通法律线上线下渠道,全力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借力矛调中心建设,推动法律资源有效整合。强化系统谋划和整体安排,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体进驻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合理配置各大法律服务板块,在综合窗口区、法律援助区、人民调解区、公证区、司法鉴定区外,增设行政复议区,开通复议咨询、案件受理窗口,设置谈话室、档案室、调解室等功能性业务用房,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咨询、公证鉴定、人民调解、行政复议集中办公,真正做到“一扇门进出,法律事务全办清”。去年以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6616人次,办理援助案件1644件,收到复议申请12件,出具公证书28份、鉴定意见书186份。
二、畅通线上服务渠道,实现服务网络互联互通。推进“智慧司法”建设,持续推广浙江法网、支付宝公共法律服务专区、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浙里办公共法律服务专区等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网络渠道,陆续配置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及时为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提供掌上法律咨询、网上法律援助申请等多项线上服务。以象山县“无证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强化与公检法、劳动仲裁、民政等部门沟通联系,打通法律服务大数据融汇整合。全面铺开“政法一体化平台”运作,截至目前,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0%通过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推送,法律服务信息100%落实上传,实现档案信息全数字化管理。
三、优化法律顾问建设,保障法律服务深入一线。全面深化镇村法律顾问一体化工作机制,完善并重新出台《镇村法律顾问一体化工作机制考核办法》,全面激发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有效增强基层群众法律知识面。镇村法律顾问通过参与镇乡(街道)、村(社区)法律咨询以及纠纷调解等各项法律服务,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变“被动顾问”为“主动服务”,将法律顾问工作与普法教育、化解矛盾纠纷、规范社区矫正、提供法律援助等实现有机结合。去年以来,全县镇村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1868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3件,审查村规民约及村级建设合同213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7件,参与开展普法宣传23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