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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工作部署会

来源:发布时间:2021-01-20 17:28 点击量: 

1月19日,我市召开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工作部署会,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新一轮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通报我市新一轮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有关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创建措施。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励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全会部署要求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安排,拉高标杆,凝心聚力,积极推动新一轮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工作,加快形成一批法治宁波建设重大标志性成果,为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开展新一轮法治浙江(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要紧紧围绕三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提高站位,全面认识创建示范地区的重大意义。法治浙江(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是纵深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是确保我市法治领域先行优势的具体要求,是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的必然途径。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巩固创建成果,把各领域的先行优势转化为全面的领跑态势,不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实现法治宁波、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体推进。

二是精心组织,切实提高示范创建工作的方法成效。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区县(市)党委法治办要切实扛起本地创建的牵头责任,做好工作部署,抓好任务落实;坚持对标对表,以问题为导向,做细做实自查工作;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凝聚合力,确保全市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三是以点带面,不断推动法治宁波建设向纵深发展。要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作用,高水平制定并推动实施《法治宁波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泛总结提炼十五年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继续打造一批新的法治建设品牌;持续巩固“双下降”专项行动成果,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委办公厅等市级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和各地党委依法治区县(市)办副主任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