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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多措并举提升律师投诉查处工作规范化水平

来源:发布时间:2021-01-22 15:13 点击量: 

2020年以来,宁波市司法局着力规范律师投诉查处工作,专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律师投诉举报查处工作指导意见》,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全年收到投诉举报案件145件, 市司法局名义立案调查6件,转办区县(市)司法局办理11件,市律协名义立案调查15件。经依法查处,对8名律师、1家律师事务所作出行政处罚;对10名律师、1家律师事务所作出行业处分,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明确案件管辖,落实查处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投诉举报原则上由被投诉举报人执业所在地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同时,对投诉举报人的首次投诉举报,原则上由被投诉举报人执业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办理。区县(市)司法局对其管理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负责立案调查,认为违法行为成立,且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分别向市司法局或市律师协会提出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建议。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查处质效。制定完善《宁波市律师投诉举报办理情况登记表》《宁波市司法局被投诉事项告知书》《调查(询问笔录)》《执法文书送达回证》等,规范投诉举报案件接待、受理、调查、处理、送达等工作流程。严格遵守办理时限和程序要求,对投诉举报案件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处理,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在接待投诉举报人实地来访时,工作人员清楚记载、固定投诉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投诉举报的事项、请求、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目录等内容。在案件调查时,指派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出示行政执法证,规范制作调查笔录,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进行全过程执法记录。在查处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一”规定动作(制作一个谈话笔录、被投诉人提供一个情况说明、调取一本律师办案案卷),严格落实“双查并罚”要求(查律师、查律所;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和党纪处理同步落实)。

三是落实通报备案,强化工作协同。对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其他部门转办的投诉举报,办理机关在投诉举报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报告、反馈处理结果。对重大敏感的投诉举报,办理机关向上级部门随时报告案件的调查处理进展情况。对司法机关书面通报的律师违法违规情况,第一时间报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并及时组织调查,调查终结后第一时间向移送部门反馈办理结果并同步抄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做好确无违法违规情形的沟通说明。

四是健全相关机制,增强工作保障。区县(市)司法局在每月末将本月投诉查处举报工作情况由专人负责报市司法局。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出具投诉举报答复意见时,依法告知投诉举报人可以申请复查的救济途径。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分会、联络组)、司法机关等部门建立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信息通报、沟通协调机制和联动查处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研究案件查处工作,协商处理重大案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专家论证会或者听证会,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对行政处罚和行业公开谴责以上的案件在当地司法行政网站上和市律协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市司法局加强对区县(市)司法局、律师协会案件查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认为区县(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对投诉举报案件办理不及时或者处理不当、错误的,进行督办、责任改正或者提出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