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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司法局推行“三项机制”扎实推进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来源:镇海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08 09:12 点击量: 

近年来,镇海区司法局突出在“人”字上下功夫,推行选拔、培养、激励三项机制,扎实推进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调解工作质量。

一是推行选拔机制。突出结构优化,推行“三关”选任制严格甄别调解能手。向全市广发招聘“英雄帖”,多部门联合面试甄别调解品质;推行“实战试用期”,到岗位“热身试跑”初试调解身手;召开上岗培训会,多题型笔试考核检验实习成效,在经过三关选拔后最终确定调解员人选。今年,区人民调解协会共聘用区级专职人民调解员23名,协会专职工作人员1名,实现区级专职调解员人数翻番。广泛吸纳专业人员参与调解,针对人民陪审员大多具备专业法律知识且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特点,注重在新选任的130名人民陪审员中挖掘适合发展为人民调解员的人选。目前,130名人民陪审员中有兼职人民调解员60余名,已参与调解案件60余件。成立金石榴女律师家事纠纷调解团队和泰和律师调解工作室,22名女律师专注于家事纠纷调解和妇女儿童维权服务,6名“8090”后年轻律师为北高教园区的广大师生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推行培养机制。突出形式多元,实现“团队化”培训和“个性化”培育相结合。以“民法典专题培训”“调解员上讲台”“以案释法大讨论”“调解实战演练”等多种培训形式全面提升调解员实务水平,目前,已开展线上线下调解员集中、分级培训15次,培训调解员300余人次。同时,关注“个性”培育,注重业务实践。以培育“复合型调解人才”和“专项性调解人才”为目标,针对每名区级专职人民调解员设立“调解员个人培养计划”,开展“定向式”、“轮岗式”“交流式”的“三式”培育和培训。目前,已有10名人民调解员下派至基层调委会、住建信访物管中心、医疗集团等行专领域进行轮岗锻炼,通过接触和参与多个领域和多种类型的调解案件,不断积累调解实践经验,全面提升调解技能。

三是推行激励机制。全面推行人民调解绩效评估机制,注重开展过程控制和结果运用相结合的动态考核,包含基本分、加减分、案件评价奖惩和日常管理等44条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价细则。区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实行“基础工资+绩效补贴”发放模式,对绩效补贴实施“以案赋分”充分体现“个性赋能”。根据调解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科学赋分,在鼓励调解员多调多得的同时,对成功化解重大纠纷案件并履行完毕的给予更高绩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