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工作资讯  >  市县动态

江北区司法局实行法律服务“三个减”为困难群众解决烦心事

来源:发布时间:2021-11-24 11:18 点击量: 

江北区司法局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开展“让群众打得起官司”爱民实践活动,以方便困难群众及时获取高质量法律服务为目标,创新服务模式,切实为困难群众解决烦心事。

一、一站办理“减难度”,法律援助“零延迟”。建立“村-街道-区”三级法律援助受理点,加强与残联、妇联、工会等区直部门的联系协作,建立法律援助跨部门衔接代办机制,为特殊困难群体搭建维权绿色通道。全面落实容缺受理机制,实行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通过减材料、减程序、减时限,实现一窗受理、一站通办、一次获取,让困难群众轻松获取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已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46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68余万元。

二、巡回服务“减距离”,涉法事务“上门办”。变“坐堂问案”为“登门办案”,组建由28人组成的,涵盖物业、医疗、交通、劳动、治安等领域的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为困难群众提供巡回上门调解服务。与区残联共同打造“残健共融”公益品牌,累计上门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案件代理等10余次。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七个一”制度,定期走访村(社区)困难群众,帮助申请各类补助救助,代办各类法律事务,今年以来,已累计联系走访村(社区)2546次,提供法律咨询3245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271次。

三、调解基金“减负担”,生活困难“专项补”。联合区慈善总会共同设立“江北区人民调解基金”,制定《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调解基金使用实施细则》,将调解当事人生活困难救助列入基金救助范围,根据实际情况依申请给予一次性500至20000元救助,缓解因赔偿带来的生活压力,有效破解因赔偿金额微小差异带来的调解困境,为推动涉困矛盾纠纷化解开辟了新的途径。目前已有的5家律所、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向江北区人民调解基金捐赠款项21万元。今年7月,首次启动“江北区人民调解基金”,为一件交通肇事案件中的生活困难当事人提供救助,顺利推动案件双方矛盾纠纷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