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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司法局“三举措”奏好行政调解“三部曲”

来源:发布时间:2021-11-26 11:11 点击量: 

余姚市司法局不断强化法治共识,凝聚府院检三方合力,靠前站位、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切实把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分流阀”和重要渠道,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服务大局上“多措并举”。一是切实推动把全面依法治国“大局图”转化为全市具体法治建设“施工图”,推进平安法治“一件事”集成改革迭代升级,造优营商环境;二是围绕自身职责“自转”,建强小家、抓实基础,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三是“以案治本”解决行政不规范顽瘴痼疾。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司法局形成联合督导合力进行实地督导。今年,对24个市直部门和21个乡镇街道共193名工作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开展了“以案治本”专项行动,我市两个重点领域发案量、败诉量均明显下降,其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发案量从7件降为3件,且4件案件均无败诉败议情况,违法建筑处置败诉败议案件数量从4件下降为0件。

二、在矛盾调处上“多元化解”。一是法检出台了我市《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规程》,建立《余姚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名录》,针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案件,由调解员牵头组织该机关所涉行政争议的复议、诉讼受理前调解;二是创新完善受理前“五日调解法”化解争议,即“初步审查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自我审查被诉行政行为——会商形成初步调解方案——开展调解——调解成功申请人提交撤回申请”工作法,若调解不成功,受理案件转入审理程序。今年受理前化解争议共13件;三是奏好行政调解“案前、案中、案后”“三部曲”,采用自行和解或自我纠正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今年以来,在审理过程中共协调化解矛盾纠纷12件,综合化解率达39%。

三、在改革创新上“多点开花”。一是推行案件“会审”制度。规定每个案件的审理必须经复议科室先行分析,并经局会议集体研究。对于处理结果,首先由承办人提出意见,报复议科室负责人审核,再由局相关负责人把关审核,最后由市政府领导审核签发,最大程度上保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1件,其中仅1人不服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绝大部分案件均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推开行政复议申请基层“受理点”。在全市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积极做好行政复议申请引导、告知、指导、移送等工作,做到行政复议工作“最多跑一地”,目前已累计接受群众来电、来访咨询314件,初步审查并移送复议申请7件次;三是强化创新开展受理点工作人员轮训制度。选调基层工作人员到行政复议局跟班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同时做好基层复议点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