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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局保持行政执法“零复议”“零诉讼”

来源:发布时间:2021-03-17 10:43 点击量: 

近年来,宁波海事局坚持法治思维,全面推进法治海事建设,自建局以来,连续二十年保持行政执法“零复议”“零诉讼”,主要经验做法如下:

(一)依法行政优机制。一是建立综合管理体系。该局全面梳理法定职责,建立全覆盖体系文件,并通过运行监控和持续改进,确保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裁量机制。该局制定现场综合执法标准和政务审核标准,明确执法裁量基准,限制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确保辖区执法标准和执法尺度保持一致。三是全面推广行政处罚快办快结机制。推广“非接触”违章查处,实施“查处分离、集中办理”模式,加大非诉强制执行申请力度,首次推动船东“老赖”列入失信黑名单。四是先行先试智慧监管。开发“深蓝智享监管服务平台”,探索违章智能查处,实现智慧精准监管。深化“互联网+船籍港”管理,成功实施全国首例远程视频电子化审核。

(二)不留死角严监督。一是深化“互联网+执法督察”机制。创新督察机制,利用各类业务系统,持续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执法全过程电子督察。二是强化执法过程全监控。为提升现场执法规范,设置执法全过程音视频督察专岗,对执法音视频内容实施分级监督。三是严格基层执法自查机制。编制基层执法单位自查清单,设置基层督察员岗位专职负责执法自查工作。

(三)闭环管理严执行。一是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发挥各类考核、评议“指挥棒”作用,积极引导基层执法单位主动规范执法行为和内部管理。二是强化执法监督责任追究工作。坚持责任追究早预防,灵活运用诫勉提醒、通报批评等追责手段,让执法责任追究“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三是有效落实闭环管理。针对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落实原因分析、跟踪、整改、验证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纠正到位。四是畅通诉前纠纷解决渠道。该局不断完善执法告知环节,主动向相对人提供投诉、举报等各类监督途径。与海事法院建立诉前纠纷的双反馈双记录机制,涉及相对人切身利益的事项第一时间处置落实。

(四)雷厉风行优作风。一是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工作。进一步明确岗位设置、受理登记等工作流程,强化政务服务“首问即办”,让群众“少跑腿、少找人”。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确保相对人知情权、监督权。一线执法全员配备4G执法记录仪,建立多元法律顾问和行政司法联络机制,强化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合法性审查。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辟微信“以案释法”专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化“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渡工夜校”等特色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海事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

(五)以民为本优服务。一是全面推进“就近跑一次”改革。该局不断创新容缺办、承诺办等服务举措,拓展就近办、异地办等办事途径,全局实现“跑零次”办事比例超94%。二是在全国海事系统首创实施“一船多证一次通办”服务机制。该局融合惠民惠企政策,提供“菜单式”“一站式”申请服务,真正实现所有船舶证书“跑一次、一次办”。三是引领海事政务服务规范建设。该局结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三化”示范点建设,制定《海事政务办理服务规范》,输出政务服务“宁波经验”,获全国直属海事系统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