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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三举措”推动行政执法数字化改革

来源:局行政执法监督处 发布时间:2021-04-13 11:15 点击量: 

为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构建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推动行政执法数字化改革,实现行政执法数字化监督,宁波市主动作为,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力求实现监管数字化转型。,

一、加快研究推进,夯实精细化管理基础。深入研究《宁波市数字法治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宁波市推进省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应用实施方案》等,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制定《宁波市行政执法数据管理规定》,实现全大市十三个执法行为种类的数据归集,建立区分行政层级、行政领域、行为种类的行政执法行为数据统计月报制度;2020年在全省率先完成行政执法证件信息清理和信息补录工作,完善了各部门执法人员的信息链;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档案局等制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指引。

二、勇于破难解题,强化常态化督办调研。3月,市局分管领导带队赴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家单位开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力求掌握实情。通过现场模拟演示、座谈交流等,深入了解省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运用情况,重点关注统建及自建系统兼容运用情况。目前已汇总文化广电旅游、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等条线相关应用系统的个性化问题与建议,并进行全面梳理和剖析,找准突出问题,积极寻求对策。

三、积极协调汇报,确保精准化推动落实。4月初,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市综合执法局一行赴省综合执法指导办汇报行政执法数字化应用工作。省厅领导高度重视,以座谈会形式听取了我市汇报。我局就省统一办案系统进程、执法部门个性化需求,执法部门在系统运用中发现的问题等汇报,得到与会领导充分肯定。通过主动对接汇报,及时反馈系统运用情况,确保下情上达,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有效性、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