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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高桥监狱2021年单位预算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4-15 14:45 点击量: 

 

宁波市高桥监狱2021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监狱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监狱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罪犯的刑罚执行,依法对罪犯实施监管;负责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处理工作;负责罪犯奖惩、考核、保外就医、减(加)刑、假释、释放等有关工作。

(三)负责罪犯的教育改造,对罪犯进行思想、文化、技术教育;组织罪犯开展体育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四)执行国家规定的罪犯生活标准,管理罪犯的日常生活和监舍、监区卫生工作。

(五)负责狱内案件侦查工作,维护监管秩序。

(六)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学会生产技能,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

(七)负责监狱内看守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监狱的安全警戒工作;配合公安机关追捕逃脱的罪犯。

(八)负责监狱民警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作。

(九)负责监狱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装备的购置、使用、管理工作。

(十)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宁波市司法局所属基层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6437.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643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8.94万元,占89.3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00%;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其它收入688.78万元,占10.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0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0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6437.72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类)4962.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34.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79.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760.9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886.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22.09万元、项目支出828.8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748.9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收入5748.9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48.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类)4273.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34.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79.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760.94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48.9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95.6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4273.43万元,占74.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34.74万元,占9.30%;卫生健康支出(类)179.83万元,占3.12%;住房保障支出(类)760.94万元,占13.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行政运行(项)3875.7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50.98万元,下降8.3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犯人生活(项)347.70万元,2021年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3.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犯人改造(项)5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46万元,增长0.93%,主要原因是:基本持平。

4.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其他监狱支出(项)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9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智能化二期项目基本完工。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75.1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0.88万元,下降0.50%,主要原因是:基本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9.7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7.17万元,下降2.90%,主要原因是:按规计提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数和人员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9.8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59万元,下降2.91%,主要原因是:按规计提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数和人员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3.3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基数和人员调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34.8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09万元,下降0.80%,主要原因是:缴费的基数和人员调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4.9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7.15万元,增长18.91%,主要原因是:缴费的基数和人员调整。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57.3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98.04万元,增长14.87%,主要原因是:缴费的基数和人员调整。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3.6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0.08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缴费的基数和人员调整。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2.2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有按规定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51.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8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64.44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7.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4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2.5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4.44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13.76万元,下降2.8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监狱(款)行政运行(项):指监狱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监狱(款)犯人生活(项):指用于犯人生活的各项开支。

9.监狱(款)犯人改造(项):指用于犯人改造的各项开支。

10.监狱(款)其他监狱支出(项):指其他相关监狱管理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9.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宁波市高桥监狱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