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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第一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1-04-18 10:27 点击量: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有关通知,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就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2021年1月在我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通过审核的人员(含军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证流程

(一)网上预约。申领人应于2021年4月18日12:00至20日24:00,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平台,预约现场领取时间。

(二)现场领取。申领人应当按照网上预约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宁波市司法局颁证点领取证书,并签字确认。

二、集中颁证时间

2021年4月21日至27日(限工作日)。

三、颁证点及联系方式

颁证地址:宁波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46号)

联系电话:0574-87323218、87324425

四、其他事项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考生本人领取,申请人领证时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立即告知工作人员。

(二)现役军人到申请地市司法局颁证点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进入宁波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后,请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后,再到取号机上取号;听到叫号后到窗口办理,完成后请直接离开,减少在大厅逗留时间,杜绝人员集聚。

(四)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防疫防护工作。

(五)因疫情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在集中颁证时间内领取的,可联系宁波市司法局预约在其他工作时间由本人领取。

宁波市司法局

2021年4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