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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司法局坚持“三项互融”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来源:发布时间:2021-05-06 09:21 点击量: 

江北区司法局围绕普法宣传、阵地建设、示范创建等工作积极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目前全区已有全国民主法治村3家,省级民主法治村13家,市级民主法治村13家。

一、坚持普法宣传与村规民约互融,树立文明乡风。一是坚持村委会每季度学法,利用乡村法治知行讲堂、村文化礼堂等设施,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等平台,线上线下组织村干部学法,举办“学习民法典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直播课等法律培训。二是融合行政执法“清单式”服务机制,推动法治宣传走进执法现场,逐步提高村民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以执法清单为蓝本,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乡村新图景。三是结合税法宣传月、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指导司法所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通过新江北“法在身边”专栏以及微信微博、网络、移动通讯终端等平台传递最新法治资讯。截至目前共发送宣传资料2500余份。

二、坚持阵地建设与村貌民俗互融,营造法治氛围。一是特色化创建法治阵地。在慈城镇毛岙村打造宁波市首个乡村民法典主题公园,通过民法年轮、民法谜语会等载体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向村民传递法律知识,并建设了法治乡村知行讲堂等学法设施,为村民提供了新型、生动、贴近生活的普法阵地。二是高质量推动阵地建设。按照“一地一品”的原则,打造宁波市廉政法治文化园、槐树路宪法主题园、宁波水产市场法治公园等法治阵地。联合区国税、区地税局在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慈城半樸园开辟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和税法学堂。三是精品化打造法治品牌。结合区域特色,凸显江北慈孝、宜居宜业等特色法治文化品牌。打造“林阿姨”普法工作室、慈孝文化宣传志愿者队伍等本地普法队伍,将普法宣传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相结合。

三、坚持示范创建与村情民意互融,提升法治意识。一是建立“村事我评”机制。联合区民政局组织开展达标测评活动,建立群众评价、街道(镇)评价、区级测评的三级评价体系。通过街道(镇)互评、考察学习典型村的形式,增强村干部民主治村、依法治村意识和水平。二是建立“村事我议”机制。建立民主议事制度,把村务的议事权交给村民,引导群众参与民主,提高村民民主参与意识。慈城毛岙村依托民主协商、民主决策制度,调动村民参与农村自治,实施了健身游步道、休闲农家民宿等项目,推动了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建立“村事我讲”机制。严格按“三公”“四不”“五好”原则,已累计选拔“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40人,利用熟悉村里情况的优势,通过用法讲村事,推进法治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