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司通发〔2020〕72号)、浙江省财政厅司法厅关于《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指导意见》(浙财行﹝2018﹞32号)、宁波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发〔2020〕21号)、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市级首席人民调解员评选办法(试行)》(甬司发〔2020〕7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组织服务项目购买活动,现将购买服务项目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市级首席人民调解员服务
二、项目服务内容:一是主持调解辖区内和行业专业领域疑难复杂纠纷;二是根据所在宁波市人民调解协会的指派,支援辖区外各类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三是提供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咨询服务;四是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提升工作;五是提供人民调解相关服务。
三、项目金额:22万元
四、根据《政府采购法》31条和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五、公告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王燕平;联系方式:87190577
宁波市司法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