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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公证处“三个确保”工作法保障购房公平公正

来源:发布时间:2021-06-23 13:46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居民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行为,余姚市公证处对该市“江月府”“祥云府”等项目(二批次)的摇号选房进行现场监督公证,涉及房源572套、家庭2010户,以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有效保障购房规范公平。

一、确保摇号程序公开透明。严格根据宁波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切实保障居民自住需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结合该市商品住宅销售公证摇号试点要求制定摇号选房方案。摇号软件采用宁波市公证协会的统一摇号选房软件,采取软件双密钥启动,使用专用电脑存放摇号软件、专用优盘存放启动密钥,并由专人负责保管,每次启动摇号软件需插入启动密钥并输入登录密码,进一步防范风险和增强公信力。摇号选房活动邀请住建局代表、申请家庭代表等全称参与,自觉接受群众、媒体、等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

二、确保信息公示及时详尽。一是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等相关平台公示拟销售项目的销售公示方案,包括房源总套数及可供选购的套数、装修情况、销售方式、销售均价等;列明购房意向登记条件、方式、起止时间、应提交的资料等信息;明确结果公开时间、方式、监督投诉渠道以及其他需要提示选购人注意的信息。二是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公示购房人(包括无房家庭)名单,并在摇号前对名单信息进行核对,确保用于摇号的基础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三是每次摇号结束当日,立即将结果公示在微信公众号中,并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公示各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群众多渠道获得信息。

三、确保公证监督贯穿全程。现场监督公证涵盖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实现闭环管理,最大程度确保监督事项公平、公正进行。在事前审查环节,着重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审查摇号选房规则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活动参与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做好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在事中监督环节,严格按照摇号选房规则进行摇号活动,并对全过程进行录像。建立并落实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当现场出现争议问题时,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在事后监督环节,对于所公示的各项摇号结果,实时关注各平台相关舆情动态,及时了解各方反应并采取合理措施,维护相关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