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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排查阶段工作

来源: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06-09 14:49 点击量: 

5月,宁波市深入开展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阶段工作,对照专项治理重点,以“谈心谈话、自查自纠、全面清查、开门治理”为抓手,全面落实深入排查阶段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教育。宁波市司法局切实贯彻落实将教育学习贯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的要求,组织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教育暨继续教育培训,并组织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举行执业宣誓仪式。培训涵盖执业规范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并以专项治理教育内容贯穿始终,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政治站位,切实推动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全面落实谈心谈话工作,实现全覆盖、零遗漏,通过谈心谈话,讲清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政策方法、相关举措,增强抓好行业专项治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聚焦目标任务,开展全面排查。下发《浙江省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阶段实施方案》,制定并下发《宁波市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方案》《公证行业专项质量检查活动方案》,督促指导各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做实做深自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措施到位、警示到位,宁波市司法局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治理组及时跟进各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梳理摸排2020年宁波市公证行业投诉案件20件、撤销案件1件,宁波市司法鉴定行业投诉案件268件,2013年以来宁波公证行业复查争议案件16件。组织宁波市司法鉴定行业专家库专家对法医临床鉴定案卷、法医精神病鉴定案卷进行评查,分别评查301件、152件。

三是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为民办实事取得实效。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宁波市涉商品房销售公证操作规范》《宁波市公证协会关于规范公证费减免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公证机构规范从业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制定《宁波市公证服务规范用语》《宁波市司法鉴定服务规范用语》,要求各机构传达文明服务精神,提升群众满意度,以热情、优质、高效的服务擦亮公证、司法鉴定行业文明窗口。各机构积极推出对特殊申请人的法律援助工作、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进一步转变工作态度,优化工作作风,有效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