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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司法局关于对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来源: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1-08-23 10:03 点击量: 


根据司法部、浙江省司法厅通知精神,现就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我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并审核通过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证方式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防止出现人员聚集现象,确保证书领取工作平稳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领取采用先网上预约、后现场领取的方式进行。

二、预约领证时间和方式

  (一)预约时间:202182312时至82424时。

  (二)预约方式:申领人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平台,预约现场领证时间。

   三、现场领证时间、地点

(一)领证时间:2021825日至827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领证地点:宁波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46号)

  四、注意事项

(一)申领人进入领证地点须遵从宁波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工作人员引导,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当天的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体温检测为正常后可取号办理。有发热、咳嗽或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等情况的不允许进入领证现场,并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予以登记、报告和处置。

(二)为避免人群聚集,请申领人根据预约时间前来现场,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进入,领证后尽快离开,杜绝人员集聚,配合做好防疫防护工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前来领取,申领人须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应当场告知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四)因疫情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在现场领证时段内领取的,可在现场领证时间结束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另行预约时间(工作日)前来领取(预约电话:0574-87324425)。

如有不明事宜,可致电我局咨询联系电话:0574-8732321887324425

  宁波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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