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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废止《宁波市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三件规章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2-10-10 15:35 点击量: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相关要求和涉及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数字化改革等方面规章专项清理的结果,拟废止《宁波市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宁波市政府服务外包暂行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中心镇行政执法权限的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宁波市司法局立法一处李光,邮政编码:315016,地址:宁波市中兴路746号。

2.登录宁波市司法局立法意见征集系统(电脑公众端https://17lifa.sfj.ningbo.gov.cn/nblfgz/web;手机公众端https://17lifa.sfj.ningbo.gov.cn:20443/gzmobile/#/home),点击“其他”栏目进入,在线提出意见。

附件:关于废止《宁波市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三件规章的决定(草案).doc

          草案说明.doc


宁波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