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司法局(本级)2021年度单位决算
目录
一、概况.........................................................................................................( )
(一)单位职责.................................................................................( )
(二)机构设置...............................................................................................( )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四、名词解释..................................................................................................( )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 承担全面依法治市政策研究,协调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决策部署督察。
2.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协调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编制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审核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3.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答复和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
4. 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复议调解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司法所建设。
7.指导监督全市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行业协会工作。
9.承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宁波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核、报批和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管理。
10.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警务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区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班子。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办公室、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监狱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局、复议综合处、复议审理处、行政应诉处、行政执法监督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法律援助工作处(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信息技术处、装备财务保障处、组织人事处(警务处);设行政复议局,政治部(挂警务部牌子),直属机关党委。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834.21万元,支出总计7,834.2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976.34万元,下降11.0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拨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820.2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81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815.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4%;其他收入4.67万元,占收入合计0.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81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6.25万元,占75.31%;项目支出1,929.33万元,占24.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15.59万元,支出总计7,815.59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981.01万元,下降11.1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拨款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799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节约、基本建设类项目未完工结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5.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81.01万元,下降11.1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节约、基本建设类项目未完工结转。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5.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万元,占0.02%;公共安全(类)支出5,974.64万元,占76.4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8.15万元,占7.14%;卫生健康(类)支出189.95万元,占2.43%;城乡社区(类)支出490.99万元,占6.28%;住房保障(类)支出600.66万元,占7.6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994.43万元,支出决算为7,81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节约、基本建设类项目未完工结转。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追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469.75万元,支出决算为453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及基数调整。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53.92万元,支出决算为64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本建设类项目未完工结转。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购买服务预算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6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购买服务预算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63.24万元,支出决算为16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年初预算为79万元,支出决算为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8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年初预算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58.71万元,支出决算为16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及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6.43万元,支出决算为25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及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3.22万元,支出决算为12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及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预算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8.6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及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6.21万元,支出决算为5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及基数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0.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预算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03.93万元,支出决算为59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及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40万元,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1%,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86.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80.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05.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8.95万元,支出决算为48.45万元,完成预算的48.96%,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要求,大力压减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出国经费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02万元,占76.4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7.31万元,增长24.6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3万元,占23.6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17万元,增长57.48%,主要原因是外地市考察、接待重大任务有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33.8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出国经费未安排。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2.90万元,支出决算为37.02万元,完成预算的75.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19.8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2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98.59%。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3.10万元,支出17.50万元,完成预算的75.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及派驻单位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2.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3万元,完成预算的51.49%。主要用于接待外地市考察、接待重大任务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累计580人次。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要求,大力压减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地市考察、接待重大任务接待52批次,累计58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173.39万元,支出决算为1,10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要求,大力压减支出;比2020年度增加18.36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疫情因素和人员调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5.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1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6.82%,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市司法局本级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宁波市司法局组织对2021年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4个,涉及财政资金518.24万元,自评覆盖率100%。
2.单位自评结果详见“市级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无
3. 部门评价结果详见“市级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和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保有车辆及派驻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司法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基层工作指导费、安置帮教费等支出。
20.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宣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21.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指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
2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23.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24.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指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25.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6.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7.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2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事务(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事务(款)提租补贴(项)指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