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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数字赋能村级小微权力36条大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2-25 10:28 点击量: 

村级小微权力36条系宁海首创,2018年荣获首届“中国廉洁创新奖”。2021年5月,《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在《条例》第十九条固化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近年来,宁海县持续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立足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构建个性化应用场景,融合先进特色应用模型,数字赋能村级小微权力36条,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信息化应用服务。村级小微权力36条多跨应用场景项目入选全省纪检监察基层监督数字化改革“揭榜挂帅”项目和中纪委“监督一点通”全国试点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全域覆盖宁海420个村社,并在全市推广上线,有效提升了全县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立足体系模式重塑,构建闭环式管理。一是构建“挂帅+专班”推进体系。由县委书记领衔挂帅,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现场会,推动实施36条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成立村级小微权力智慧运行系统建设工作专班,确定7+X部门建设模式,形成整体推进、同向发力的良好推进态势。二是构建“协作+互通”工作模式。立足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围绕“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平台、公开平台、监督一点通平台”三大功能需求,构建“三纵七横”的业务协同模式(纵向自村社至县级部门三级贯通,横向主要涉及纪委、组织部、政法委等7个部门协同联动),形成“部门全线联动、项目全程跟踪、数据全面共享”的村级小微权力动态监管闭环。三是构建“培训+实用”支撑体系。坚持“边开发边运用、边实践边提升”原则,编印下发操作手册500余份,分批次组织全县700余人次参加培训、赴18个乡镇(街道)60余个村(社)开展专项督导,推动基层熟练操作运用。将系统施行情况作为36条达标村、示范村创建的重要考核内容,结合新任村干部《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和36条应知应会测试、联村干部大比武等活动,以竞赛促提升,引导提升基层执行落实。

二、立足流程版块重塑,打造融合化场景。一是打造规范化运行场景。依托宁海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制度,利用技术化手段,建立分析研判、执行实施、监督管理闭环管理执行链,让小微权力运行阳光化、透明化,破解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中“五议决策法”执行不到位、刻意规避招投标等问题,有序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二是打造模块化功能场景。开展数据碰撞比对分析,实现主动监管。立足本地化村务管理应用场景需求,打造重大事项、工程项目、劳务用工、资产资源、救助救灾、村级采购、用章管理、三务公开等8项协同业务,涵盖从决策分析到审批监管各个关键环节。三是打造多样化融合场景。依托浙政钉、浙里办,构建纵向贯通县、镇、村,横向以纪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7个部门为主要协同单位的“三纵七横”业务一网运行体系,实现村民前端一键提交,后台联动一键响应的全天候、实时化、动态化、智能化新模式。

三、立足核心功能重塑,强化全方位掌控。一是村务情况全面掌握。系统通过将关键数据结构化分解、智能化提取,自动生成村级事务“大数据账”,形成“部门全线联动、项目全程跟踪、数据全面共享”的村级小微权力动态监管闭环,实现对全县村(社)“家底”全面动态掌握。截至目前,各功能模块共产生数据3万余条,录入村级工程项目1700余条,资产资源5000余条,村级采购3000余条。二是监督预警全面跟进。紧盯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资产资源管理、村级采购事项等小微权力运行全流程,发现违规情况自动阻断流程路径,并“亮灯”预警,通过浙政钉实时通知乡镇纪委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处理,实现监督触角全覆盖、监督事项无遗漏、异常情况即跟进。截至9月底,该平台已累计亮灯预警223条,查实问题120条,转问题线索3条,累计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三是群众诉求全面知晓。贯彻落实《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中“村民对村务公开事项有疑义的救济途径”等相关规定,依托浙里办“宁海行-法治宁波”“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微信端小程序,为群众参与监督基层公权力提供便捷渠道,不断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目前,系统已对接浙里办、宁波市“基层治理四平台”等,登录即可进行业务咨询、诉求反映,着力将群众身边的问题矛盾及时化解在属地最小网格内。运行以来,已完成线上审批及公开公示信息近3万条,提出监督异议并督促整改问题10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