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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在全国率先建立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4-03 09:12 点击量: 

为加快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在市检察院正式挂牌运行,它是宁波市委、市政府统筹宁波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检察法律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中有关营商环境投诉监督职责的议事协调机构,是全国第一家整合纪委监委、检察院、司法局相关投诉监督职能的机构,也是第一家成立的营商环境投诉监督机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心致力于当好企业健康发展“老娘舅”,助力法治政府和服务效能建设,不断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创新机制,推动中心高效运行。宁波市以机制创新为保障,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出台多项举措,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充分准备用心求成。市检察院组建工作专班,学习国内外先行城市的探索经验,走访调研了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8家单位,形成《关于设立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的决策建议报告》,确定中心工作方案及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由市检察院代行日常管理职责。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市纪委监委负责办理、答复纪检监察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市检察院负责办理、答复检察法律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市司法局负责办理、答复行政处罚类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投诉监督中心联席会议单位负责办理、答复其它行政执法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其他涉营商环境有关单位负责办理、答复职责范围内的具体投诉事项。三是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制定《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完善《工作细则》《工作流程》《投诉指南》,建立统一便捷的投诉举报系统、高效公正的办理反馈体系、权威有效的评价监督机制。市纪委市监委、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入驻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7个联席会议单位均明确职能处室,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十余个涉营商环境职能单位认真办理投诉事项,全力支持中心工作。

二、整合职能,精准回应企业诉求。中心整合了纪委监委、检察院、司法局的相关投诉监督职能,对企业投诉举报进行统一化、规范化、实体化受理答复,精准回应企业诉求。一是投诉受理统一便捷。投诉人可以通过12309来电、来信、来访、网络等途径进行投诉,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执法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检察法律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纪检监察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业务单位将在相关规定期限内反馈处理情况。二是业务分流研判精准。中心接收投诉后,根据投诉类型由相关入驻单位督导人员根据业务类型进行分析,进行分流。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对投诉人做好释法说理及引导工作。联席会议单位及其他涉营商环境单位收到中心流转的投诉件后,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对涉及营商环境的重大疑难复杂投诉事项,以联席会议方式集体商议协调解决;对市场主体投诉集中的重点领域,协调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三是企业诉求精准回应。去年,中心共接到各类投诉137件(来电110件,来访16件,来信11件),经中心交办、协调、跟踪、督导,监督投诉事项依规高效办理,办理单位均已向中心报送办结报告并向投诉人反馈,对投诉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三、积极探索,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中心在政府与企业之间架起良好沟通的桥梁,为企业更好发展厚植土壤,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助力。一是加强工作探索。构建常态化、系统化、全链条、高效率的营商环境投诉处理体系,强化评价、监督、问责,在创新实践中推动中心提质提效、做优做强。通过调研走访、业务培训、专家授课、检校协作等形式做好“引智”“借智”工作,加快形成数字监督。制定“三项保密举措”,打消企业担心报复的心理顾虑。二是推进宣传普及。构建分层联络、定点到人的联系企业模式,了解企业真实需求,用生动鲜活的故事宣传企业生产经营法律法规。《法治日报》重要版面大篇幅报道中心成立,中央广播电视台两个栏目集中播出,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网、法治浙江等三十多家媒体广泛转载,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和使用宁波市惠及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三是助力法治建设。通过对不良执法、司法行为进行纠偏,建立统一便捷的投诉受理系统、高效公正的办理反馈体系、权威有效的评价监督机制,做到对每件投诉事项高效受理、按责转办、有效督导、及时反馈,让投诉企业享受到更低的投诉成本、更快的办理反馈、更好的解困服务,从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