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宁波市司法局于2019年6月创立推行行政复议速审速裁工作机制,实现“繁简分流”“简案速办”“繁案精审”工作模式,在实际运行中成效明显。
一、切实提升行政效率。行政复议速审速裁机制对案情简单的道路交通执法、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等简易类案件,以简化办案流程、提升案件办理效率为重点,实现速立、速调、速审、速裁,充分体现行政复议制度高效、便民的价值目标。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全市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受理前协调、引导告知、移送1006件,平均用时仅2.3天;受理后审结的2173件,办理平均用时29.46天,相比2018年平均用时36天节约用时6.54天。其中,简易类案件办案平均用时仅14.22天。市行政复议局办理的交通管理类复议案件调撤率接近80%,平均在6个工作日内调解成功。
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行政复议速审速裁机制通过“简案速调”机制以及实质性化解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大对简易类案件的调解力度,从源头上快速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的“案结事了”。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全市共登记立案3154件,其中30.72%的复议申请在受理前经协调撤回,矛盾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成效明显。在受理后审结的2173件复议案件中,以和解、调解等方式协调处理843件;其中简易类案件733件,协调处理547件,简易类案件协调化解率达74.62%。
三、全面优化资源配置。行政复议速审速裁机制对促进争议分流引导、优化复议资源配置、缓解办案压力起到积极作用。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市行政复议局受理后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035件,其中专门负责办理简易类案件的2名人员共承办515件,远高于65件的年人均办案数。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力量得到增强,人力投入有效增加。“繁案精审”有效提升疑难复杂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处理决定更加科学合理,申请人认可并履行复议决定的比例大幅提高,有效避免了诉累。2021年全市行政复议后败诉率仅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