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波市司法局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行专调委会”)建设,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有效地化解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
一、强化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深化宁波市人民解调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指导各行专调委会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工作制度,确定专人对接市级调解录入平台,严格执行纠纷受理登记、调查、移送等工作程序,坚持执行学习、统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对标对表抓好自查整改,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工作。如宁波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已完成的版权纠纷调解案件,及时整理案件文档,并制作成册,以建章立制促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深化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指导各行专调委会探索建立非诉调解机制,推进调解力量重心下移,加强区域诉调对接,深化诉源治理。积极探索非接触式调解方式,构建“线上+线下、现场+远程”的纠纷化解双通道,打通群众维权“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发挥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作用,整合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大纠纷化解资源,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如宁波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知识产权管辖权的各基层法院积极对接诉调纠纷处理工作,全程跟踪反馈调解进度,实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和维权援助三者有机结合。
三、提升纠纷预警防范能力。针对行业性、专业性领域影响面较广、矛盾频发的纠纷,指导各行专调委会组建行业、专业工作委员会,对不合理格式条款开展专项清理。加强前置服务,深入调研企业需求,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实现排查范围全覆盖。掌握调解工作主动权,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起,争取矛盾纠纷不入法院。如宁波市台州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走访商会会员了解会员所需及难处,定期回访当事人,及时掌握调解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督促其履行协议。
四、提高调解业务能力水平。组织召开各类行专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让调解员了解行业政策、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指导各行专调委会制定调解员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和表彰机制,引导专业人士当好群众的“老娘舅”“贴心人”。如宁波市涂料与涂装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律师事务所展开合作,依托与他们的法律优势,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并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