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司法局立足深化府检联动协作,在宁波市率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有机贯通,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一、明确衔接领域。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和检察机关职责任务,同步确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线索移送等等4项制度,明确双方定期相互通报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相互抄送相关案件法律文书,推进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效衔接,提升监督时效性。
二、畅通破难渠道。探索建立非诉执行监督机制,对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不予执行、中止执行、总结本次执行、总结执行的,由检察院对全案进行审查、调查核实,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并将审查结论和监督结果通报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和本级司法行政部门。
三、强化协同联合。加强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领域工作交流,定期举行座谈会议,相互通报监督工作情况,在复杂案件研究、重点问题研讨等方面协作配合。有重点地开展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今年已共同开展全县水利系统行政执法质效评议工作及全县2018年以来矿产类案卷联合评查工作,累计评查案卷107件,提醒督促整改问题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