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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涉重大工程项目补偿安置协议司法确认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发布时间:2023-01-06 10:20 点击量: 

为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保障辖区内重大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奉化区人民法院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下,从2021年1月份开始开展涉重大工程项目补偿安置协议司法确认试点工作。项目周期平均缩短15个月,经司法确认后零纠纷、零信访,试点地区涉补偿安置协议发案量同比下降62%,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制度引领,把牢试点“方向盘”。一是组建工作专班。成立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以行政综合庭为责任部门负责具体落实,配备审判管理、信息宣传和对外联络业务骨干,夯实组织基础。出台试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制定试点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细化专班成员职责分工,确保试点任务精准落地。二是建立实效机制。出台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推动区征收部门出台相关指导意见,为试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联合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征收(拆迁)办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运行联席会议制度,已召开会议6次,研究解决如何强化权利义务告知、优化送达程序等涉被拆迁人权益保障问题30余个。制定《行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工作指引》,明确司法确认工作规范细则。三是注重调研转化。调研全区近三年行政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情况,撰写专题报告,为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建立试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总结试点经验,加强问题研判,有针对性地部署下一步试点工作,已形成各类调研成果6篇。

二是聚焦创新驱动,用好试点“助推器”。一是创新审核程序。同步推进补偿安置协议签约和司法确认政策解释、材料签署工作,实现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提高司法确认便捷性。创设前置审核程序,司法确认申请提交后,先由区矛调中心、区检察院、区司法局三家单位前置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交由法院最终审查,提升司法确认透明度。明确经司法确认的协议不可诉,且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强化司法确认执行力。二是优化资源配置。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抽选精干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1+N”审理团队,归口办理司法确认案件,做到“专案专审”。探索集约化办理机制,对司法确认案件实行批量移送、集中审查,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成本。在该院办理的一批涉尚田街道旧城改造区块的系列案件中,批量审查补偿安置协议达200余份,效果显著。三是强化数字赋能。针对补偿安置协议司法确认案件批量大,审限短等问题,积极依托移动微法院和ODR等平台,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实现司法确认案件100%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案件平均审理天数降至16天,90%以上案件应用电子送达,平均送达时间仅1天。和本地区同类型诉讼案件相比,缩减至少6个月的起诉期限和119天的平均审限。

三是聚焦配套托底,打好试点“组合拳”。一是推动考核激励。积极推动相关单位将试点工作情况纳入业绩考核范围,通过“定期通报”和“评优评先”机制激发工作动力,提高工作实效。建议政府机关探索实行奖励机制,对积极主动提出申请司法确认的被征收人予以奖励,促进行政纠纷高效化解。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畅通与区矛调中心、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单位的对接机制,明确前置审核程序、司法审查程序的审查标准,通过总体指引、个别指导的形式,开展司法确认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策理解和业务实操水平。三是做好法治宣传。通过开展“奉法讲堂”“巡回女法官工作室”等法治宣传活动,向待拆迁安置的目标群体做好试点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依托微信公众号、“共享法庭”等平台,积极展示试点工作流程、典型案例、实际成效,提高群众使用司法确认程序积极性。组织召开府院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涉重大工程项目补偿安置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堵点、难点问题,促进试点工作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