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宁波市司法局联合市律师协会组织召开“两公律师”工作推进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忻思忠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宁波市律师协会会长徐立华主持。
会上,首先对23名优秀公职律师和优秀公司律师进行了表彰。随后,举行了公职律师与专职律师、律师事务所结对仪式。66名公职律师现场与40名专职律师、27家律所签订结对协议,建立结对关系并开展工作。结对公职律师代表、结对专职律师代表、结对律所代表先后上台作表态发言。
在认真听取完代表们发言后,忻思忠对全市“两公律师”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充分予以肯定,就下一步工作,他强调:一是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两公律师”所在单位、企业要完善制定符合本单位、本企业工作实际和履职特点的措施办法,不断完善“两公律师”的日常管理制度。市、县司法局要切实履行好指导督促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履职保障机制。“两公律师”所在单位、企业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两公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要同步完善“两公律师”列席重要会议、查阅文件资料、出具法律意见、审签相关文书的工作流程和制度安排,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支出。三是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市、县两级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两公律师”所在单位、企业要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各类法律理论和法律实务培训。市律师协会要积极搭建业务学习实践平台,促进“两公律师”与社会律师的互动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四是进一步完善表彰奖励机制。“两公律师”所在单位,市、县两级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要不断完善“两公律师”表彰奖励制度,对于表现优异的“两公律师”给予表彰。多主体、全方位宣传优秀“两公律师”和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两公律师”职业荣誉感。五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备案机制。“两公律师”所在单位、企业要每年对本单位、本企业“两公律师”进行年度考核,提出等次意见并报市、县两级司法局备案。
会议还邀请了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章剑生作《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解读的讲座。
各区(县、市)司法局局长、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市律协班子成员和全市“两公律师”、专职律师代表2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