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4日下午,宁波市司法局就“申请人慈溪市某老年康复中心不服被申请人慈溪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案”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协调会。会议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行政复议局局长徐君安主持,慈溪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慈溪市某老年康复中心等相关人员参加。
本案系因慈溪市政府认为慈溪市某老年康复中心近年来未按约定开发使用原先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欲协商收回该土地而引发。会上,双方当事人分别就案件所涉争议相关事实和程序等问题进行了陈述,市复议局在充分考虑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且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就本案所涉及的实质性争议进行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对解决本案所涉实质性问题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协调会为后续工作展开奠定了良好基础。
徐君安对做好协调化解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申请人要结合实际,就解决实质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诉求和方案;二是被申请人要竭尽全力,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帮助申请人解决实际诉求与困难;三是市复议局要积极作为,充分研究本案实质性争议化解途径,积极引导双方就争议化解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