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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以“三策”促“三强”破解行政诉讼败诉难题

来源:发布时间:2024-02-22 11:25 点击量: 

近年来,镇海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关键少数”,紧盯重要环节,突出问题导向,加强行政争议案件预防和化解,切实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2023年,镇海区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

一、源头预防,强法治意识促依法行政。以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专题学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主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法治系统学;在新提任区管领导干部任职培训、新军转干部岗位适应性培训中设置法治专题课程,推动领导干部法治主题学。2023年累计轮训1367人次。出台《宁波市镇海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提高决策质量,2023年培育完成省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揭榜挂帅项目并入选省级典型案例。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部门及镇街道均制定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实现合法性审查事项、审查力量、审查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聚焦监督,强合法合规促实质化解。编制《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指引》和《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建立事前有标准、事中重协调、事后强备案的镇(街道)合法性审查高效运行体系。构建以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站为基点的“司法行政+行政执法部门+镇(街道)”执法协调监督组织机构,实现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站建设镇(街道)全覆盖。明确行政执法“问题发现、监督流程、问题处理、责任追究”四项监督机制,实现监督内容标准化。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探索“三员两代表”联合评议,多种方式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警调、诉调、访调、援调、政调有效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行“警调衔接”“共建共治”“兼收并用”“以外调外”“以调促治”五大调解工作模式。

三、瞄准“病灶”,强教育警示促履责尽责。落实行政应诉提醒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都准时出庭应诉。2023年以区政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推进司法行政和纪检监察长效联动,针对近两年败诉败议案件,依法依规向有关单位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7份,对败诉败议案件予以调查处置,对具体经办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及批评教育。加强纪检联动,及时将败诉案件监督建议书及各单位处置结果报送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建立行政复议季度通报制度,对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处于高位的部门予以警示。针对复议案件中发现的执法不当、违法执法等问题,加强纠错力度,及时与执法部门沟通,督促执法部门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