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现就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证人员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在我市申请并经审核同意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专升本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
二、领证流程
(一)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采取先网上预约、后现场领取的方式。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并签字确认。
三、网上预约时间和方式
(一)预约时间:2024年3月14日9时至3月22日12时。
(二)预约方式:申领人需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预约现场领取时间。
四、集中领证时间、地点
(一)领证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以本人预约时间为准)
(二)领证地点:宁波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46号)。
五、其他事项
(一)为避免人员集中,减少等候时间,请申领人根据预约时间前来现场领证。
(二)申领人进入中心领取号码后,等待叫号至8号或9号窗口办理。
(三)申领人现场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应当场告知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四)根据司法部的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因特殊情况不能在集中颁证时间内领取的,证书将由我局代为保管,在其他时间(工作日)领取前请先电话预约。
联系电话:0574-87323218。
宁波市司法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