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司法局出台《宁波市公证办证程序指引》(以下简称《程序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公证业务办证程序,提升公证业务承办质量。
《程序指引》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学历公证、学位公证、机动车驾驶证公证、纳税状况证明公证实行“跨省通办”,曾用名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实行“长三角通办”,继承类公证等26项公证事项实行“全市通办”,其余196项公证事项实行“全省通办”。
《程序指引》基于《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宁波公证业务服务实际,对公证业务的申请与受理、公证审查、公证书出具、公证登记与立卷归档等方面的工作作出了具体和详细的指引,做到了公证办证全流程程序的有章可循。
下一步,市司法局、市公证协会将加强对全市公证机构业务开展、遵守办证规则等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公证机构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服务水平,优化惠企便民措施,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公证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