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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加强体系建设推动实现法治审查员县乡两级全覆盖

来源:江北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6-05 14:06 点击量: 

2024年4月,江北区以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为契机,全面完成首批法治审查员任命,实现区、街道(镇)两级法治审查员全覆盖。

一是更新专业化队伍体系。建立区、街道(镇)两级法治审查员制度,明确法治审查员选任范围、任命标准等内容,将法学本科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作为法审员的必备条件。今年以来,完成首批6名区级法治审查员和9名街道(镇)法治审查员人名工作,15名法治审查员皆为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占53.3%。

二是健全实效化审查体系。构建“1+8+X”三级审查体系,“1”个区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加强业务指导力量,“8”个街道(镇)夯实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街镇法审员作用,同时引入各部门、法律顾问等“X”力量共同参与的重大疑难事项协审机制,保障基层合法性审查质效。2024年以来,全区经合法性审查的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是完善规范化保障体系。建立实践实训、备案审查、责任追究、容错免责等制度,以区-街镇、分管—法审员分层培训为主体架构,全体合法性审查相关人员系统轮训为抓手,切实提高法治审查员能力水平。同时,明确“明知审查事项存在违法违规内容,仍出具认为审查事项合法的意见”等13种责任追究情形,“因意外事件、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人为因素导致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等9种容错免责情形,有效杜绝基层合法性审查“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现象。2024年以来组织60人参与合法性审查专题培训,未发生责任追究及容错免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