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性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对下列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1.沈立华,男,198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律师,拟任宁波市东方商事调解中心理事长、主任。
2.邱积权,男,198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律师,拟任宁波市东方商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
3.耿超,男,1991年7月出生,群众,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律师,拟任宁波市东方商事调解中心监事长。
公示期限为2024年8月7日至8月13日。对上述负责人人选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宁波市司法局反映。
联系方式:0574-87190577;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46号。
宁波市司法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