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宁波市法律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的实施办法》《宁波市法律服务业发展攻坚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法律服务业发展攻坚行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单位属地相关部门初审、市级部门联合审核,确定了拨付资金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7日。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书面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请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附件:2024年度宁波市法律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拨付资金表.pdf
宁波市司法局
2025年3月19日